研究察吾呼沟口的葬俗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何谓“单人葬墓”,“合葬墓”。目前考古学一般认为,所谓单人葬是指的是个体葬,是墓穴中只埋一个人的葬式。合葬墓即同一墓穴埋葬两人以上者。史前时期的合葬墓人数少者2-3人,多者可达数十人,合葬墓按埋葬次数又可分为一次葬,二次葬。一次葬是对死者遗体一次性处理的埋葬方式。二次葬按照埋葬人数划分为多人二次合葬和集体二次合葬。察吾呼沟口的早期以单人葬为主,晚期以合葬为主是一个过程,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大约距今一万至八千年前,中国历史进入到了新石器时代。在这一时期,母系氏族公社经过了一个时期的发展达到了高度繁荣,处于氏族社会的全盛时代。生产力水平比以前有了提高。生产技术也有了一定的进步,人类物质条件有了改善。他们为了共同生存,在母系氏族公社内实行原始共产主义经济,生产资料共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当时人们的生产所得仅能维持氏族成员生活消费的需要,没有或者几呼没有剩余产品,还不可能产生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剩余产品现象,没有私有制,更没有剥削和阶级。这在当时的丧葬习俗中得到了直接的反映。恩格斯在叙述易洛人的氏族特征时指出:“氏族有共同的墓地……在墓地上,每一氏族都独成一排,所以,总是把母亲而不是父亲和孩子埋成一排”。察吾呼沟口的葬俗葬式主要特征单人葬和合葬墓,合葬墓又依据人数的多少可以分为双人合葬,三人合葬等。早期以单人葬为主,双人葬占有一定的比列,双人葬以同性合葬为主,越到晚期一座墓葬中埋葬的人数越多最多人数21人。多人合葬墓中男女性别比例不固定,有的男性较多,有的女性较多。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合葬在当时己经是一种比较盛行的埋葬方式。
新疆地区史前阶段或略晚,多人合葬墓较为流行。首先从埋葬时间上来看,察吾呼沟口存在的合葬现象表明了合葬中的死者间的亲切关系,氏族公共墓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和社会意识,是氏族血缘观念的集中体现之一。这反映了当时的人们一种追求归属感的心理,死后也要葬在属于自己原来生活在一起群体或人群之中。同一墓葬的亡灵在生前可能属于一个基本的血缘集团,共存于一块儿墓地的各个墓葬,应是属于同一氏族或胞族,所有的死者当有一个假定的共同祖先。二次葬反映的可能是以下几种葬俗:迁葬,洗骨葬和再次葬等。二次葬是对死者的尸体或遗骨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处理的埋葬方式。先将死者暂埋土中或暴露地面,待尸体肌肉腐朽或被猛禽野兽食后将尸骨收起来再进行第二次埋葬或其他处理。察吾呼沟五号墓地M9墓地位于墓地的西部。墓室平面狭长,呈椭圆形,长232,宽80,墓深160-170厘米。均为二次葬。骨架为于墓室的南壁下和墓室的南端,南壁下的二次葬为A,计有头骨,肩脚,上肢和零散的几节椎骨和肋骨。位于墓室东端的编号为B,计有头骨,上下肢骨,肩脚,缺椎骨和肋骨。骨架散乱地堆放在一起。四号墓地M51位于墓地东部,墓深180厘米,墓室地平面呈不规则。4个个体,2个一次葬,2个二次葬,上下叠压。二次葬者在上,骨骼散乱,无规律的堆放在一起,极有2头骨,部分残肢骨,肋骨,椎骨以及盆骨2付,编号为A,B
一号墓地M268位于墓室中梁南端,墓室平面狭长,长244厘米,宽96厘米,墓深160厘米。墓内三个个体,均二次葬。计有头骨3个及残缺不全的上,下肢骨。盆骨等。除一头骨(A)和一残肢骨位于墓室的东南处。二号墓地M210墓内葬三个个体。2个一次葬者,一个二次葬者,上下叠压。一次葬者B,位于墓室东侧,下植被扰至骨架西侧。二次葬者C位于墓室的西壁下,只有一头骨,骨架和数根肋骨。根据上述内容察吾呼沟有些墓葬存在的骨架,骨骼大多不全,有的仅有一头骨或少量的躯干骨,肢骨,少量骨骼较全。这表明二次葬并非是死者全部骨骼的迁葬。在二次迁葬的骨骼中,一般都有头骨不少二次葬者仅有一头骨,这说明在二次葬过程中,头骨非常重要,它具有特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