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吾呼沟口墓地的儿童葬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儿童没有自己独立的墓室,与成人埋在一起。如,五号墓地M4墓室内5个个体,编号为A, B, C,D, Eo A,男性,25-30岁,B, 7-8岁,C, 6-7岁,D, 3-5岁,E, 2-3个月。第二种情况是儿童附葬坑在成人大墓之旁,他没有自己独立的石围圈和如成人墓那样完整的墓室结构,只是依靠着成人大墓的石围。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如,四号墓地M24,墓地西侧有2个儿童附葬坑,编号为F1, F2o F1石围残,略呈矩形,长126,宽114厘米。F2在F1的南侧,石围平面呈方形,骨架残朽,仅存碎骨殖。第三种情况是独立的儿童墓,有自己完整的石围,石堆和墓室结构。如,二号墓地,M223墓葬的东北部有一儿童墓葬,距主墓室300厘米左右。地表有圆形石堆。根据上述内容,察吾呼沟口墓地早期墓葬中末发现儿童墓,在个别早期墓葬中发现的儿童均为合葬墓,且均为多人合葬,可能是晚期放入的。儿童附葬坑一般位于石围和石堆外围,地面一般有石围标志,附葬墓的形制与成人墓葬本身相似或相同,只是形制较小。儿童附葬墓出现于察吾呼沟口墓地的中期,晚期盛行。
在原始社会,儿童社会地位的变化某种程度上反映当时整个社会关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