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陵县丧葬仪式上,不仅仅通过生者的哭喊哀悼来表达对己逝去的亲人的不舍与悲痛,而且通过在丧礼上与参与丧礼的生者的互动,使得丧礼变成一种公共场合。对于丧礼各种礼俗举行是否符合礼仪规定、规模是否宏大则成为一种对于逝者亲属尤其是其子女是否“孝”的一种重要的评价机制。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杜赞奇在其著作《文化、权利与国家一一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中提出:“在中国的农村地区,由乡村市场、宗族、宗教和水利控制的等级组织以及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亲戚朋友间相互关联构成的一个网络,是权力形成的基础”。而文化网络中的文化则是指扎根于这些组织中,为这些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和共同规范,包括宗教信仰、相互情感和亲戚纽带以及参加组织的众人所承认并受其约束的是非标准。丧葬仪式作为“乡土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其事件的发生与仪式的操办并不是某一家、某一户的事情,而是一个“圈子”的事情,这使得丧葬仪式上升为整个村庄的集体事件。丧葬仪式如何办理、办理的如何能够被村庄全体成员所议论,而这种议论,作为民间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村民来说存在一定的压力甚至是威慑力。
在前面有关兰陵县丧葬仪式现状的章节中就介绍过,整个丧葬仪式是非常复杂的,有些仪式过程必须要借助村中其他人才能够完成,还有一部分仪式更是需要在整个社区的“监督”之下完成,例如当村中有老人逝世,在举行路祭的阶段,村中其他不参与丧葬仪式的人员,尤其是中老年妇女也会相约去看路祭仪式。
“村里老人了之后,行路祭的时候老头老太太就喜欢去看这个,看看这个丧事办的怎么样,因为其他的环节大多数是在家里,这个路祭在大路上,就都想去看看来的哪些亲戚,子女哭的厉害不厉害,还有一些人看着看着自己就跟着哭起来了”(被访者S)
对于兰陵县的民众来说,父母逝世之后的丧葬仪式本身就成为了一个“表演”其孝心的舞台,因此对于村民来说,丧葬仪式的操办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过程,而是通过操办丧葬仪式,为生者在村中确立一个“孝顺”的口碑及地位。这就理解了为什么兰陵县丧葬仪式的路祭要放置在村中的主路上进行,同时也就理解了红白理事会对于仪式进行简化的时候,会遭受到来自村民的非议以及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