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前期士人对于孝道思想的两个方面一一孝之情和孝之礼都有所改进,不论是力主恢复三年之丧,向古代礼制看齐,还是强调孝思的真情,都有不少士人进行了思索,做出了行动。但是这两方面是在不同的人和事上分别表现出来的,真正将孝之情和孝之礼融合为一的还是郭象。郭象(约252-312)字子玄,河南洛阳人,西晋时期玄学家,官至黄门侍郎、太傅主簿。郭象创独化论,最重万物的“自性”,认为万物是自然而然的。他认为人的本性包括自然的一面和社会的一面,两者有机统一,而两者又自然而然的表现出来,这就是“名教即自然”在人性上的表现,这是一种“游外以弘内,无心以顺有”‘,身在庙堂之上而又心在山林之外的恬淡和洒脱。郭象在关涉到孝道思想的时候也十分注重这种“自然”和“名教”的统一,他认为父子之情来源于天然,不能解: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自然结固,不可解也”道家孝道思想中是十分重视亲子之间的天然真情的,他们往往激烈反对礼仪束缚自然亲情的表达。郭象作为玄学大家十分肯定道家这种重真情、反礼法的作风,但不同于正始士人刻意忽略孝之情和孝之礼的差异和冲突,也不同于竹林士人将两者尖锐对立,他用自己的方式消解了道家一直强调的孝亲礼仪和孝之情的矛盾。
《庄子·大宗师》中讲“莫然有闲而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 A}来桑户乎!A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猜!’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临尸而歌,礼乎?”,郭象注释:
人哭亦哭,俗内之迹也。齐死生,忘哀乐,临尸能歌,方外之至也。3他认为奔丧守丧、哀戚哭泣、守丧三年等孝之礼是方内之士的法则,方内之礼贵在节文。在方内人看来鼓琴而歌这样一种“非礼”的行为真是令人大惊失色,但是处于魏晋放达自若的玄风之中,这种行为似乎也有了一种合理性。郭象这样解释,临尸而歌的子琴张、孟子反是方外之高人,“不为教迹所拘”,“游心寰宇之外”,他们生死一齐、哀乐俱忘,并不屑于遵循世俗礼制,而子贡也不应以世俗的眼光去衡量这些方外之士。郭象先用方内、方外消解了曾经存在的孝之礼和孝之情产生冲突的机会,他又进一步以庄子的齐物论为基础,淡化了礼制和孝思的对立。《庄子》中记载,颜回质疑孟孙才的居丧,发现他丝毫没有表现出孝子丧亲的哀戚之情。郭象认为他已然冥同生死,顺化无为:
夫常觉者,无往而有逆也,故人哭亦哭,正自是其所宜也。……所造皆适,则忘适矣,故不及笑也。夫礼哭必哀,献笑必乐,哀乐存怀,则不能与适推移矣。今孟孙常适,故哭而不哀,与化俱往也。‘郭象认为真正的“觉者”与物同体,冥同内外,所以在丧葬时不存哀乐于胸中,“人哭亦哭”。但又不哀戚死者的消逝,将此看作是“与适推移”,自己也将顺应这种“推移”,顺化无为。所以孟孙才“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但仍然称其为“善处丧”。郭象进一步认为真正的礼制在于“称情直往”,率情而动,忘却名形:
夫知礼意者,必游外以经内,守母以存子,称情而直往也。若乃矜乎名声,牵乎形制,则孝不任诚,慈不任实,父子兄弟,怀情相欺,岂礼之大意 哉!’这是一种高超的礼仪境界一一玄同内外,守母存子,既不违背方内的处事法则,又能令方外之人顺情而动,既能够保有礼仪之真挚情感,又不毁坏礼仪的外在规范。如果对礼仪的遵守不是来源于孝之情,孝之礼变为虚伪矫饰,那就是不通达礼意了。
郭象的理论基础是其独化论,一切自然而然,并行不悖,所以他认为孝亲的自然之情是天经地义,表达孝思也应该顺情而动。郭象将孝之礼放在俗内来进行肯定,虽然在理论上将两者的矛盾、对立消解了,但是事实上却是礼在俗内而情在方外,还是造成了一种天然的分割。在理论上肯定了孝亲情感的重要性之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则是“称情直往”能不能成为一种社会存在?如何解决实际生活中情与礼的冲突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情而更在礼,即怎样把礼变得合乎“礼意”?这诸多问题便给东晋士人留下了发挥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