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洞葬,是一种选择天然的岩洞或人工凿成的壁皇作为墓地,即人死以后,将硷尸棺木放入崖洞中但不封闭洞口的的一种葬法,葬地大多选在山腰或山脚的天然崖洞,不少崖洞葬地点就在村塞附近。因其葬地的选择与山崖有关,所以被称之为“崖葬”或“崖洞葬”、“崖洞墓”等,史书上称“炕骨”。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近年来田野调查发现,贵州岩洞葬主要分布于黔中和黔南地区,包括贵阳、安顺、黔西南部分地区和黔南的大部分,即开阳、花溪、平坝、紫云、望漠、长顺、惠水、罗甸、平塘、龙里、贵定、福泉、都匀、独山、荔波、三都和榕江等区县。
岩洞葬是生活在喀斯特山区的苗、瑶等少数民族,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独创的一种墓葬形式。苗族和瑶族在历史上都流行崖洞葬习俗,清代“改土归流”之后,才渐渐改为土葬,但在边远地区,依然保存古老的葬俗。
今长顺县清代称为克孟粘羊苗有岩洞葬习俗,清代竹枝词记载较多。清末刘锡良《准洞苗族杂咏》咏粘羊苗“丛棺深屠洞横斜,洒酒酣歌鼓乱挝;啼惨杜鹃春倍早,泪痕红洒杜娟花”田〕的竹枝词反映了岩洞葬的特点是“丛棺深屠洞横斜”。洞中的棺木,少则数具,多则数十乃至数百具,放置并不规则,横七竖八,或者重叠堆放,但往往分成若干堆。正如道光年间毛贵铭《西垣黔苗竹枝词》载“楼上人居楼下牲,百棺同日卜佳城;苗妇梳完羊角髻,教儿莫向鬼堂行”四〕。这是歌咏楼居苗的诗歌。苗族村民称“岩洞葬”为“进城”,土葬为“下乡”,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进洞”是返璞归真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