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官方通过实地调研早己敏锐地捕捉到了民众关于骨灰祠堂的民俗实践,并通过地方政策、规范、政府指导意见等官方文件进行了鼓励、指导及资助等。因此,在民俗层面之上,官方能够以具体的话语生成了“介入”民众的民俗重构、变迁的一个具体路径。以骨灰祠堂为例来观之,在城郊农村的区位内,各种现存的制度与民俗之间能够积极地互动,并且逐步地形成整体性制度。而身处其中的骨灰祠堂正作为着重要一部分而出现并随之发生衍变。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另一方面,以往的研究证明了与之关联且显而易见的一个事实: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包括着婚礼、丧葬礼俗等在内的各种民俗处在同一序列之下,进行着互构与变迁。首先,民众在骨灰祠堂的设计初衷之中,本身融入了相关民俗的需求。比如,祠堂作为室内不再适宜祭祀时烧香送纸钱,于是民众在祠堂的堂前设香炉鼎、焚烧池。其次,城郊农村民众生活中与之直接或间接相关联的诸多民俗都直接受到了骨灰祠堂的出现及持续使用后的显著影响。目前,一些具体的民俗事象依旧发生着重构,在现阶段尚未完全定型。比如,使用了骨灰祠堂的小义堂村,民众的具体婚俗“送喜”发生了形式上的变迁,而当地的葬俗“泼汤”开始逐渐地边缘化了。这些重构发生的具体过程在本研究下文中将具体描述并阐释分析。
因此,骨灰祠堂不仅作为现代民俗初现,而且作为社区整体性制度的一部分,与原有民俗之间完成着互构,以上两点骨灰祠堂作为研究对象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