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但殡葬改革涉及到全民的利益,波及范围面广。所以在殡葬工作中执法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触及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下面通过回顾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典型案例来分析我国殡葬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一)河南周口“平坟案”
2012年2月29日,周口市的主要领导在周口市工作会议上对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3月份出台了名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文件要求三年时间完成农村的公益性公墓全覆盖,达到百分之百的火化率,彻底禁止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的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为了达到要求,政府执法部门采取了雷霆手段:商水县为了进行殡葬改革执法活动专门组建了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其中的招聘人员有一部分是退伍兵;商水县还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督导,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第一次县里对党政正职诫勉谈话,第二次降职半格使用,第三次将就地免职;同时该县书记要求村干部、党员、教师要带头平坟,如果村干部不带头就免职;教师不带头就停课,党员不带头就开除党籍;对于不配合的群众则是采用暴力的执法方式进行强制执行;“二十多号人,一辆钩机,一个领导从车上跳下来,指哪个坟钩机就把哪个平掉,”还有村民回忆说执法队伍不管你,只有你站在那个坟上才不敢挖那个。
(二)安庆“寿材回收”案件
安庆市殡葬改革正式开始于6月1日,要求是城乡居民死亡后按照要求进行火化。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强制收缴棺木并进行拆解,引发了群众很大的抵触情绪,导致多名老人的非正常死亡。《新京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老人的死亡与殡葬改革有关系,殡葬改革政策的“一刀切”令备有棺材数十年的老人心里无法一下接受;政策推行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的强制收缴棺木和老人心中的传统习俗也是一个方面的因素。
(三)江西“棺材案”
2018年,江西在各地推行一场名为“绿色殡改”的运动,从江西省各市县张贴的通告看,要求自2018年9月1日零点开始实施殡葬改革的“零点运动”,要求不管身份,不管地区,丧葬要达到百分之的火葬,并且在8月31日之前村民主动上缴家中的棺木,主动有奖,逾期要进行惩罚。据江西省吉安县的一份公告显示:全县遗体一律火化,火化率百分之百,火化后的骨灰统一安葬在辖区内的公益性墓地内,严禁遗体装棺入土,严禁骨灰入棺土葬,违反规定的将拆除坟墓,强行火化。同年6月有媒体报道,在江西弋阳,有老人己经下葬但当地官员强行将其坟墓掘开,把棺材撬出来将尸体进行火化;当地政府不仅不予以制止还对此提出表扬,称成功处置一起违规土葬;网上还流传过一段来自江西吉安的视频,大致内容是有去世的老人还未来得及下葬,家属在哭丧时,几个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强行闯入,打开棺材将尸体拖出来抬走,留下一旁披麻戴孝的亲人哭天抢地,己经入硷的棺材同样要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