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事不分,公共责任缺失
殡葬管理体制存在的间题主要表现在政事不分,公共责任缺失上,在记政事管理的过程中,对管理的主体在角色定位上不明确,全责不对称,以下进行详细的分析: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我国现在的殡葬管理体制规定作为各级政府在殡葬管理上仅仅重视所管区域的一系列的殡葬活动,对其他的殡葬消费市场井不参与。但是在现实中的殡葬管理井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有很多的中小城市在进行殡葬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管理机构与殡葬服务单位联合办公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政事不分现象的发生。而且不同地区的殡葬管理机构在办公经费和人员编制上与一些殡葬服务单位存在着事务混乱,纠缠不清的现象,这样就容易导致主体角色定位不明确现象的发生,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经济落后,人们还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且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办公事务在秩序上比较混乱,没有按照管理体制规定进行合理的办公,这样就导致整个殡葬市场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
现在我国的殡葬管理还存在着执法主体不适格,存在着全责不明确的现象,在殡葬管理中的执行主体是相关的事业单位和管理机构,J十不是由政府行政机关或者是相关的授权单位,这样也就导致了殡葬事务在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违规的现象,作为执法的主体,对于殡葬管理中的一系列违规行为仅仅有执法权,但没有处罚权,这样就形成了殡葬管理的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的局面。
(二)权责不清,职能交叉
我国殡葬管理体制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能交叉间题主要表现在职能定位不明、权责不清以及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这两方面,下面对此进行简单的分析探讨:职能定位不明、权责不清。从政府对殡葬相关管理的职能分析,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管理和调控。但是,目前我国政府的殡葬管理机构已经介入殡葬市场的经济领域以及市场竟争,这使得殡葬的管理机构在充当一个经营者的角色,而不是中立的管理者。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殡葬管理机构权责不清,削弱政府在管理者中的公信力,十扰殡葬经济市场秩序,影响殡葬行业的资源配置,造成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多头管理、职能交叉。
(三)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对于我国的殡葬公共服务来说,其供给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基本殡葬服务供给不足,基本殡葬服务设施投入不足这两点:对于基本殡葬服务供给不足,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且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使得我国社会对于殡葬服务机构需求增大,但是我国殡葬相关的服务机构不足,这使得殡葬消费过高,造成社会的不满;基本殡葬服务设施供给不足,主要指的是火葬场等等设备,以及墓地等等殡葬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由于我国对于殡葬管理的混乱导致殡仪馆等等无法做到资本充分投入,同样由于我国房地产管理的混乱也导致墓地等等价格高速飞涨,致使这些殡葬服务设施的供给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