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的常见现象外,宋代偶尔也会出现前朝不曾有过的特殊现象,即派遣内侍和朝中官员共同出任护丧使臣,为丧家主理丧葬事宜。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嘉裕四年(1059)汝南郡王赵允让亡故,宋仁宗“命龙图阁直学士向传式、入内副都知任守忠护葬”。治平元年(1064)七月,博平郡王赵允初去世,宋英宗“以天章阁侍讲傅卞摄鸿护卿、入内内侍省都知邓保吉同护丧事”。熙宁四年(1071)荣王赵从式去世,宋神宗“命右正言知制浩曾布、入内都知张茂则监护丧事”。元丰元年(1078)太师曾公亮病逝,宋神宗“救天章阁待制、枢密都承旨韩缤摄鸿护卿,同入内内侍省都知、利州观察使张茂则典护丧事”。同时选派内侍官员和朝中官员共同为亡者护丧,以此彰显亡者的身份和皇帝对亡者的重视。
如上所述,这种由朝廷官员和内侍官员共同担任护丧使臣的情况在宋朝并不常见,也是宋朝特有的现象。只有少数德高望重的宗室亲王或是股胧之臣,才有可能享受到这样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