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三种情况外,皇帝还会委任亡者的亲属前往护丧。
咸平四年(1001)右谏议大夫索湘去世,宋真宗“诏遣其子希颜护丧传置归乡里”。左武卫大将军王承衍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去世,宋真宗“诏遣其弟承撰驰往护丧”。大中祥符三年(1010)入契丹副使潘惟吉卒,宋真宗“令其弟图门抵候惟清驰往护丧,官给葬事”。天禧元年(1017)太子冼马周克明病卒,皇帝感念他在司天监工作期间十分勤劳谨慎,没出过差错。每次皇帝命他奏对,他都引经据典,详细地回答皇帝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没有丝毫隐瞒。皇帝便“遣内侍谕其婿直龙图阁冯元,令主丧事”,事后还给予他丰厚的物质赏赐。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嘉裕四年(1059)陈执中去世后,宋仁宗“实时乘舆临哭酪,不视朝三日”,并“贝曾太师兼侍中”以示嘉奖。“时季弟将作监执方知曹州,骚召稗护丧事,又命婿章干其家。”关于宋仁宗为何选择这两人,墓志铭中也阐明了缘由:“执方有器行,而章材敏,公所爱厚”。宋仁宗皇帝因看重陈执方的品格与能力,命他为陈执中料理丧事,并选择陈执中喜爱的女婿料理家中琐事。此举一方面彰显了他对陈执中的礼遇,另一方面也算是投其所好了。又过了三年,包拯在办公途中突然犯病,“上遣使赐良药”,不久之后就因病去世了。宋仁宗得知此事后,“命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稗护丧归。”皇帝选派了包拯的二女婿,也就是国子监主簿文效为将他护送回老家。
宋神宗在吕漆死后,“救其妇兄护丧归。”元裕元年(1086)知代州、东上图门副使高遵一的母亲病故,宋哲宗“令遵一弟遵惠护丧至京。”政和七年(1117)翰林学士慕容彦逢病逝,宋徽宗“诏以季弟、开封府刑曹椽彦季通判常州,典护终事。长弟彦许自开封府刑曹、仲弟彦傅自太常寺垂亦皆请外,同护丧而归。”以上就是宋代皇帝选派亡者家属担任护丧使臣的一系列典型事例。
选派亡者的亲属担任护丧的使臣在宋代也是特有的现象。此时被皇帝所选中的护丧使臣同时具有亡者亲属和皇帝象征的双重身份,因此对其身份和能力的要求都比较高,往往那些既知书达理且品阶较高的官员被选中的机率比较大。派遣亡者亲属担任护丧的使臣,不仅是亲属孝心孝行的体现,其背后也蕴含着皇帝对亡者的重视与恩赐。
综上所述,宋代时皇帝遣使护丧的行为经常发生。由于皇帝身份的特殊往往不能亲临亡者丧礼的现场,便派遣合适的使臣前往亡者的家中,为亡者主持、料理丧事。就护丧使臣的选任来说,宋朝改变了前朝以派遣鸿护寺官员为主的传统,改为以“中使护丧”为主的新方式。另外,宋代还出现了由朝中官员和内侍官员共同出任以及由亡者家属出任的新形式。总之,皇帝选任使臣为亡者护丧,使得丧家的丧礼变得隆重,这直接体现了皇帝对亡者的重视。对亡者及其家族而言,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