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政府对于去世官员的卒葬赏赐及一系列的政治礼遇等,不仅使去世官员得到了一定的赏赐与荣誉,使他们成为了其他官吏及民众的榜样,推动其他官吏践行忠孝之举,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专制统治,而且对于丧家而言是一种支持,这种支持是经济性质的,对于丧家完成丧礼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例如《后汉书·杜诗传》说杜诗“性节俭而政治清平,以诛暴立威,善于计略,省爱民役。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破池,广拓土田,郡内比室殷足。……诗身虽在外,尽心朝廷,说言善策,随事献纳,视事七年,政化大行。”故其卒后,“司隶校尉鲍永上书言诗贫困无田宅,丧无所归。诏使治丧郡邸,l绢千匹”。杜诗为人正直,政治清平,在任期间为百姓的生活、国家的发展与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得到了民众的拥护与爱戴。所以在其去世之后政府对其进行了卒葬赏赐,不仅表彰其生前的优秀功绩,而且起到了在经济上支持、帮助其顺利完成丧礼的作用。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从前述受赏官员的生前功绩以及卒葬赏赐的情况可知,两汉时期,政府给予去世官员的卒葬赏赐及礼遇等是一种褒奖,是对去世官员生前优秀功绩及高尚品行的一种肯定,于官员而言是一种荣誉。汉代政府对于官员的卒葬赏赐及一系列的礼遇,不仅使去世官员的家属因其受到来自政府的赏赐和礼遇而成为其他人崇敬的对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丧家顺利完成丧礼的举办与进行,这对于一些无力顺利举办丧礼的官员家庭而言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帮助,它保证了丧礼的顺利举办。这种丧葬赏赐及礼遇在引导和激励官吏注重内在个人品格的养成和忠孝之举的践行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