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个历史时期,土家族地区的社会背景都在发生改变,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变动对民风民俗都产生影响。在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土家族的丧葬习俗和丧葬制度逐步发生变化,因此丧葬绘画作品的内容必不可免会受一定程度的影响。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秦国灭巴之后,巴人地区成为秦朝疆域的一部分,秦朝到隋朝时期,巴人地区实行郡县制;唐宋时期设置羁摩州郡,土家族地区和汉族地区的联系加强,此时期己有汉人沿长江进入渝、鄂等土家族边缘地区,土家族和汉族的文化交流也与日俱增。在丧葬活动方面,唐朝时期土家族地区以悬棺葬为主,至今土家族地区仍有许多悬棺葬遗址。五代十国时期,流传于中原及其它地区的佛教己传入土家族地区,位于今湖北省来凤县的仙佛寺就便是五代咸康元年修建。宋景德元年,“羁摩州刺史向通汉遣使至潭州(今湖南长沙)营佛寺,以报朝廷存恤之惠”。说明此时己有土家首领开始信奉佛教。虽然此时期的文献资料没有关于土家族民间丧葬绘画作品使用的记载,但这为土家族丧葬绘画作品中出现佛教神式等内容埋下伏笔。
元朝时期,羁摩州郡被废除,元王朝为了笼络土家族地方豪强,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广置土司。明朝时期,土司制度进一步发展,仅鄂西就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了加强对各地区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并实行小土司归属大土司,使土司之间形成分级控管的隶属关系。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任然是采集经济、渔猎经济和农耕经济相结合的复合式生产方式,其中农耕经济较发达,在经济生活中占主要地位。文化方面,明洪武十八年黔江、酉阳等土家族地区逐渐建立县学、司学,对开发民智均起过一定作用。明清以来,在土家族民间有专门形式宗教活动的“师巫”。据载,永顺、保靖之俗“信鬼巫,病则无医,惟椎牛羊,师巫击鼓铃,卜竹答以祀鬼”。这种“师巫”就是梯玛,土家族民间俗称土老司、道师等。随着社会的发展,梯玛、道师等人物在现代社会中少有存在,其主要从事主持土家族传统丧葬、摊戏等宗教活动。
明朝洪武年间在长江流域内,发生了一场地域间的人口大迁徙,即以今湖南、湖北为中心的两湖移民,对土家族地区产生巨大的影响。明末至清朝中叶,魏源《湖广水利论》中记载“事定之后,江西人入楚,楚人入蜀。故有‘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之谣。”“从清初一直到乾隆年间,以江西为首的移民,又大量涌进了鄂西南山区,从而完成了移民在湖北各地的分布。”此次迁徙将大量的外来文化传入土家族地区,移民对土家族地区的本土文化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对其丧葬绘画的影响在画面中都有所体现。在己发现的土家族民间丧葬绘画作品中,如湖南省龙山县他沙乡向顺风道师处发现的作品《开道将军》中,两位将军头戴网巾。“网巾”这一发饰便产生于洪武初年,明亡之后,因剃发蓄辫令的实行,网巾这一发饰逐渐废止。
清朝前期,沿袭明朝的土司制度。清朝雍正五年至十三年,清政府废除了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先后在土家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结束了土家族地区的土司统治,促进了土家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汉族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以多种方式向土家族地区渗透,同时促进了土家族社会的进步。此后,汉文化向土家族地区传播,对其传统文化产生了强烈冲击,同时牵动着土家族丧葬文化的变迁。土家族丧葬绘画在清朝中晚期后,以本土文化为基础,融入较多的汉文化及部分周边其他地域文化。由于历史发展的变迁,尤其是明清时期的政治改革、人口迁徙等综合因素,使土家族民间丧葬绘画作品内容形成清江流域、乌江流域和酉水流域的地域性分化。笔者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清代中晚期土家族丧葬绘画作品内容中,出现了大量的道教或佛教的神式内容,但在三大流域内,各地区的丧葬绘画作品在重点内容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