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社会文化现象,其伴随着丧葬的出现而产生,在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及厚葬之风兴起后,盗墓行为就越加盛行。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东汉以后,中原进入了是一个战乱不止、政权频繁交替的时期,社会秩序的混乱使盗墓成风,那些厚葬者难免死后不得安生。汉末各地军阀为筹集军费,对前代墓葬进行了大规模的盗掘。初平元年(190>,董卓挟汉献帝西行迁都长安,在离开洛阳时,下令焚毁宫室民居、发掘帝陵及贵族家墓。《三国志·董卓传》记载:“初平元年二月,乃徙天子都长安。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曹操也曾组织军队对大型帝陵进行过盗掘,为此在军中还专门设立了指挥盗墓的官职: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后汉书·袁绍传》记载:“操率将校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略取金宝,……又署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堕突,无骸不露”。
正是鉴于这样的历史教训和现实教训,统治者开始有意识的实行薄葬。魏文帝曹不言“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未有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骨骸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
北朝时期,盗墓现象依然盛行。太安四年(458>冬十月,文成帝拓跋溶北巡至阴山,发现有大量故家被毁废,于是下诏曰:“昔姬文葬枯骨,天下归仁。今有穿毁坟垅者斩之”。面对家墓被毁废的现象,作为北魏最高统治者的拓跋溶极为震惊,于是发布诏令严惩盗墓者。北魏孝文帝元宏往返于洛阳宫苑之间时,途中也曾经目睹过墓葬被盗掘后的惨状。《魏书·高祖纪下》记载:“(太和十有九年)八月甲辰,幸西宫,路见坏家露棺,驻辈瑾之”。在京裴地区,盗墓现象都如此猖撅,其他地区可想而知。统治者下诏严惩盗墓者首先是为了遏制社会上这种不正常的风气,再者也是担心自己去世后,陵墓会被其他人盗掘。
盗墓的目的也是多样的,有些是为了墓中财富,有些则是为了复仇。王子今先生指出:“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家墓,在中国古代权争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其有力的手段之一。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⑧。《魏书哗众敬传》载:毕敬父母坟墓被盗,致“其母骸散落”。毕众敬怀疑是东平太守申纂所为,众敬弟众爱当时为薛安都长史,于是“遣人密至济阴,掘纂父墓以相报答”。
高允在向文成帝上奏请求禁止厚葬时提到“秦始皇作为地市,下固三泉,金玉宝货不可计数,死不旋踵,尸焚墓掘”。可见高允提倡薄葬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受到盗墓现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