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指接受过传统的儒家思想的系统学习,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在丧礼中以朱熹的《家礼》为范本,这些人或在朝为官,或在乡为绅士。获得为国家政权和社会所认可的较高的社会地位。由于接受过儒家的礼仪熏陶,所以“礼”是他们处理丧事的外在行为规范。清统治者认为“礼”具有“安上治民”的作用。因此要求各地官员作出表率,以达到整肃风气的目的。对于士人来说,在民间他们具有义不容辞的教化义务,而《家礼》的内容则符合教化的需要,因而首先成为士人遵守的范本。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然而在一个崇尚厚葬的时代,能真正遵礼的士人则寥寥无几,也因为他们比一般人更具有厚葬的经济实力。康熙《朝邑县后志》卷3《政事·风俗》云“丧,不作佛事,士大夫今亦有行之者,然裂布以给吊客,七齐百日皆烹鲜宴会”。又乾隆《咸阳县志》中说“士大夫家遵《家礼》而行。然习俗移人,侈靡是竟,乃有盛作佛事,或优酣饮者”。在清代末年,士大夫厚葬的情况更为普遍,宣统《径阳县志》记载,“自初葬以及定棺皆用乐,具酒食款宾客,富家务为豪侈,往往色灵塞巷,僧道诵经,踵事增毕,无所底止,间有一二守礼之家不用乐,亦不以酒食宴宾,而习俗沉迷,寡不敌众,卒且与之惧化,安得好礼君子与之其挽颓风哉!”可见关中的士人在丧事的处理上也以厚葬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