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殡葬服务项目的合规运行和风险控制问题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随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天价殡葬费”等事件的发酵,医院太平间殡葬服务项目在服务质量、价格、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逐渐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通过对医院太平间殡葬服务项目合规运行与风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当前医院间在殡葬服务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医院太平间的合规运行和风险控制提供健康有益的参考。
当前情况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第五条之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这一规定本身是基于“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这一目的而制定的,然而在实践中却遭到了滥用。从2008年开始,各院纷纷将太平间承包给殡葬服务公司,部分医院甚至将太平间承包给个人经营,而医院太平间外包用于营利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从性质上讲,太平间是医院的组成部分,而非提供“殡葬服务”的当然场所;其次,2018年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在该前提下,相关主体承包医院太平间并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的合政策性存疑;最后,一些地市已经颁行关于禁止太平间外包的地方性规定,如2008年济南市相关部门发文,严禁对外出租或承包太平间(停尸房)。然而,部分地区的殡葬服务渗透依然存在,函须整改。
此后,收费乱象一直没有停止过。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基本服务收费价格标准较低且多年未调整,导致基本服务收人无法覆盖运营成本。这致使殡仪馆往往通过引导消费者购买选择性服务、高价殡葬用品的方式弥补基本服务项目的成本价格倒挂。
除了群众普遍反映的收费过高问题之外,医院太平间还存在殡葬服务范围覆盖不全、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如某特大型城市在禁止医院太平间开展任何营利性殡仪服务后,增加的殡葬服务需求造成殡仪馆遗体接运数量、遗体告别仪式突破接待上限,甚至短时出现需要排队存放遗体的情况,给正常殡仪秩序带来冲击。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承包医院太平间的殡仪公司等市场主体提供多样、便捷的整体性服务是基本殡葬服务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根据调查发现:目前在某特大型城市,丧者家属选择由殡仪公司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仪的约占80%。然而,由于殡仪服务、殡葬用品行业标准落实和经营监管不到位,殡仪公司在提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时,往往收取较高费用。
此外,一些承包医院太平间的殡仪公司等机构存在违规开展殡仪服务的行为,例如,与急救车、急诊室形成利益链条,利用家属时间紧、情绪悲伤、对治丧服务不熟悉和“厚葬”等传统观念,形成道德绑架,依托在医院的垄断优势,在医院太平间开展营利活动,提供除火化以外的全部殡仪服务,甚至通过巧立名目,提供高价且不透明的服务项目,高价出售殡葬用品获取暴利,增加群众殡葬的不合理负担,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问题根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上述收费乱象是监管和市场、买方和卖方多方作用下的结果。本部分将从立法层面、行业层面、民众层面进行剖析,以期为该类现象的综合治理提出针对性建议。
立法层面;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当前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法,目前遵循的仍是国务院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而该版本仅有24条规定,集中处理的问题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并未涉及“突出公益属性、强化价格监管”这一命题。虽然地方政府所管理的殡仪馆、火葬场属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但内部规定的方式依然存在不公开、不透明、无法管理民营机构等问题。
其次,现有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已经滞后。部分地区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多年未调整,在人工、动力等运营成本刚性增加的情况下,殡仪基本服务项目的收费不足以弥补成本,成本价格形成倒挂,影响殡葬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营。如某特大型城市A市火化费仍按2001年制定的标准收取,在殡仪基本服务项目中,除骨灰寄存服务外,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和遗体存放均存在定价无法弥补成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