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丧葬礼俗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但作为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形态,在人人终必死亡的前提下,丧葬在人生礼仪中的特殊地位永远无法被替代,农村丧葬礼俗不仅是人们获得生命终极关怀的重要方式,也是人们表达道德情感和施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了维持和谐与稳定的生命、生活秩序,重新构建起合乎现代人情世故的生命礼仪,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丧葬礼仪是建立在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性的关怀之上,丧葬礼俗的更新与发展也应是生命意识的觉醒与人性规范的重建,应该从生命的本质教养开始,对治现代人的社会生活环境,通过知识的教导与道德的实践引导人们不断进行自我生命的反省与觉知,教导人们勇于面对死亡的生命现象,从而凭借着道德的、宗教的精神力量,疏通各种被扭曲的生命伦理观念,化解各种混淆与动荡的价值意识,直接回归道德性的人性境界,肯定生命存有的意义与价值,以规范的仪式操作引导人们的生命体验,协助人们从物质性的层面提升至精神性的存在层面,从人性的价值实现领悟到生命的终极本质,获得来自人文领域的伦理关怀与精神教养。
其次,丧葬礼俗作为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形态,是人们生命与道德实践下的产物,无论社会如何变迁,物质永远不能代替人性的主体地位,经济永远不能宰制人格与情操的道德力量。丧礼不须成为宣扬财富的场域④,更无须用来追求经济效益,需要的是生命素质的提升与伦理教育的落实。因此农村丧葬礼俗的更新与发展应是奠立于原有伦理精神内涵上的改革与创新,即回归丧礼的深层礼义内涵,在遵循人性教养和继承丰富伦理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与现代化生活相适应,从人性的文化教养处着手奋进,通过集体的知识教导与反复的磋商实践,引导个体进行生命的体验,加强人们对于丧礼伦理精神与根本要义的认知与践行,在保持正确的认知轨迹与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发展出契合于丧礼原旨的新时代丧葬礼仪,从而以丧葬进行生命的教育,以礼仪的道德认知与行为规范引领生命的价值实现,以此应对当前丧葬礼俗逐渐庸俗化与功利化的趋势。
而且,丧葬礼俗致力于以礼器与礼文来实现内在的礼义精神,外在的习俗与礼制都根源于内在的生命存有,所有的礼节与礼器都是人性与人情的流露,是为了实现生命存有的价值和意义。因此,面对快速变迁的现代社会,农村丧葬礼俗的程序与仪节也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礼义精神的调适而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积极适应于人们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农村丧礼不必再拘泥于既有的仪式规范与形态,丧礼时间的长短、仪式的多寡、以及器物的选择都是可以按照丧家的实际需要与情感需求来加以调整的,或简或繁,或长或短,各依所需,不必泥古不化、墨守成规,亦不须迎合潮流、相互攀比,只需秉持着“以时为大”与“以人为本”的理念,回归人性的文化教养与礼仪的根本伦理精神即可。人们可以在精神内涵的会通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礼文与礼器的改革与创新,依据自身的经济状况与社会的文明要求,从礼仪的小细节处进行新的创新发展,运用新技术、新思维、新物品来改变传统与提升内涵,使得农村丧礼更加符合现代人情世故的生活法则,既能够让逝者真正获得尊严与关怀,也可使生者在得到便利的同时提升生命的素质,从而在人性的生命体验处使生者与亡者都能够善尽其生命该尽的责任与义务。
最后,农村丧葬礼俗是儒释道三教信仰共同滋润与灌溉的礼仪实践活动,诸多仪式与行为规范的展开无不以儒释道杂糯的民间信仰为基础。得体的农村丧葬礼俗,理应体现或者做到以下这些方面:重视仪式操作过程中的生命感通境界①,凭藉儒释道杂糯的民间信仰与仪式将人的生命存有提升到天地自然秩序以及鬼神超自然秩序的层级,肯定精神性生命的价值,帮助个体突破死亡的形式与限制,开拓出生生不息的无限生命,同时化解因死亡而导致的人际伦理冲突,以仪式重建起平衡的社会秩序。可以说,农村丧葬礼俗始终是与儒释道杂糯的民间信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丧礼通过民间信仰建立起对生命存有的终极性关怀,填补着因死亡而导致的人际伦理的缺失,重建起平衡的伦理秩序,而民间信仰则依附于丧礼而不断流传,二者共同作用于人们的生命生活。若要将农村丧葬礼仪与民间信仰完全割裂开来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完全将民间信仰斥为封建迷信与陋俗,亦会导致农村丧礼的没落,会断绝掉人们获得敬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农村丧葬礼俗的更新与发展也必然要考量民间信仰的影响,对于丧礼中的民间信仰,我们不可简单的用科学实证的理性思维去衡量,因为一旦达到清晰,信仰的幕布也就要被拆穿江、,丧礼也就失去了超越性的价值与神圣性的权威,我们要以“近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状况”为准则,以现代的、开放的眼光去看待衡量,既要发现和保留它积极有益的一面,又要自觉改造和剔除它消极落后的一面,同时还要吸收其他新的价值观念,在继承与改造中使之良性化,从而以更加规范的民间信仰体系引导人们探索生命本质,确认丧礼价值,处理丧葬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