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人员在殡葬改革政策执行的行动逻辑与街头官僚的选择执行、激励不足、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就“选择执行”而言,殡葬改革政策基层执行者工作任务繁多,在时间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并不能兼顾每项工作,而更多的是综合考量自身利益,按照政策规定,再结合自身的价值取向、工作经验等从自身利益出发有选择性地进行价值排序。对于完成时限长、要求不太严、成效不突出见效慢的工作,基本选择拖延滞后开展。而针对时间较为紧迫、工作成绩突出且工作难度较小的工作,会在这些工作中投人大量人力、物力,争取政策执行成效最大化。
就“激励不足”而言,殡葬改革政策基层执行者主要是村干部,村干部没有编制,不属于国家正常管理体制中的一员。因此,村干部相较于一般公务员甚至是基层公务员来说,职业晋升空间会更小、机会更少,同时他们的待遇保障更差,但是承担的工作任务又十分繁重,随着现在要求越来越严,工作压力也随之加大,但是由于晋升的渠道不畅通,缺乏晋升机会,这种强烈的落差致使他们对于工作的热情度不高、干劲不足,同时公务员体系的惩罚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他们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就“规则依赖”而言,村干部作为村民自治系统和国家行政系统的基层延伸,应当服从官僚体制的命令服从关系,并遵循博弈原则,以维护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之间的相对平衡。村干部大部分都是生活在本村的但同时又是作为基层政策执行者,因此在基层殡葬改革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村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官僚制规则的上下级关系做到服从命令,又要考虑本村的利益,做好基层民众的服务工作,解决他们的利益诉求。这两种规则会导致村干部没有明晰的界限,强化对于规则的依赖程度,以模糊原则来解释不当的行为,以实现自身利益。
就“一线弃权”而言,村干部作为政府最基层的抓手,工作繁杂且常有突发情况,而殡葬改革工作目前除了火化区具有相应的火化率要求而外,其他并没有太多的具体的量化的指标,大部分为阶段性的突击工作,工作绩效无法被衡量。因此,村干部在殡葬改革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对于要求不那么严、时间节点不明确、跟踪监督不到位的工作,常常采用一些巧妙的方式来规避“一线”的风险,导致“一线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