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保障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与坚持这一基本国策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要组成环节。近几年,在各级党政部门共同努力下,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等国家层面的政策相继出台,为绿殡葬指出了越来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殡葬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节地生态安葬推行的必要性
所谓“节地生态葬”,是相对于传统葬式而言的,是基于节约土地资源、保障生者生存环境优化与生存质量提升的理念,将遗体火化后再处理(如研磨)之骨灰,以或抛或撒或植存等方式,埋藏于合法指定之大自然处所,不造墓、不立碑、不留记号、不做永久存放施设,以使骨灰于一段时日后融合于大自然。这是一种少占或不占空间、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不妨害生者生存环境之骨灰处理方式。节地生态安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集中于“节地”层面,以缩小占地空间为目标;广义则扩展到“生态”层面,以立体集约化,提高利用率,资源可循环,循自然法则等为整体目标。殡葬改革的根本宗旨就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进而形成绿色、文明、节约的社会风尚。
(一)遗体埋葬与稀缺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死亡人口数量为1014万,死亡率7. 18%0,人口死亡率近六年首次超过7. 10%0,说明我国已经进人老年人口囤积阶段。我国土地资源有限,国家明确规定: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耕地林地保护红线范围划定,可建墓地荒山几乎用尽,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了殡葬土地供应不足。殡葬服务设施存在短板,农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难以满足,加剧土地资源的消耗,形成恶性循环,加大了推进殡葬改革的难度。随着我国进人老龄化社会,年死亡人口不断递增,殡葬用地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墓地必将成为稀缺性资源,这就促使殡葬改革加速进人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尤其是近年来墓地价格居高不下,“殡葬暴利”舆论甚嚣尘上的情况下,加快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已经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二)“双碳”目标要求节能减排
碳排放与碳中和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考量指标要求。殡葬行业与生态环境建设密切相关,通过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等绿色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实现二氧化碳超低排放。早在1965年,原国家内务部要求“墓地尽可能种植林木果树”,实际上就是要求墓地提高自身的碳汇能力。时至今日,我国城乡公墓园林化程度不断提升,其他殡葬设施内的绿化也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和国家的总体部署,我国将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在这一“双碳”目标下,殡葬行业应当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千方百计在各个环节逐步降低碳排放水平,支持
生态系统明显提升碳汇能力。与此同时,多年来政策主导的火葬形式在建构稳定乡村秩序中所发挥的社会功能远不及传统土葬习俗,甚至与民众所秉持的价值认同相背离或冲突,导致民众的保留遗体、方便祭祀等精神或者生理诉求无法满足,最终引起人们对火葬政策的普遍抵触,导致不稳定社会因素。众所周知,火化厂建设不但耗费大量耕地和建设资金,平时的运营维护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而且火化也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比如二A,英等),严重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等自然环境。这同时也说明,火化未必是当前处理遗体的最佳方式。
(三)墓葬用地紧缺,倒逼节地生态葬式转型
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政府部门对墓葬用地审批趋紧。尽管在新世纪以来,也有不少地区建设了公墓,但总体上来看,墓葬用地的供给和国人强大的需求之间,依然存在着很大的紧张和矛盾。其所导致的后果,便是墓地价格的突飞猛涨。墓地价格的高涨态势,一直持续到当下。这种情形在加大了国人消费压力的同时,对节地生态葬也产生了很大的倒逼作用。换言之,由于殡葬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墓园经营者认识到了节约土地和推广节地生态葬的重要性。
(四)老旧墓园开发利用难度极大
在近年来的调研中发现,多数新建公墓,在经营初期的规划建设时即非常重视对土地的规划节约使用。在墓穴的售卖上,主要以小型墓的开发为主。其动机也并非完全是响应国家的节地葬号召,而是出于商人的本能利益驱使。而对于一些面临“死墓危机”的老墓园,由于殡葬用地已面临枯竭,因此不得不采取限售的举措。与此同时,这些墓园也正在想尽办法推动墓园内老墓的循环使用。在现实的经营中,为了更为有效地利用已经相对紧张的空间,则重点发展骨灰墙、骨灰廊等立体殡葬服务。由此一来,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了节地生态葬的发展。当然,这里也必须指出,在这些墓园
中草坪葬、花坛葬、树葬等所占的比例依然很小。
(五)传统公墓石材化现象亚待解决
大量存在的墓碑、棺停等,不仅严重浪费土地和石材、木材等原料,不利于重复利用,同时也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使土地功能无法自然修复。在国家生态殡葬政策的推动下,虽然越来越多的公墓采取卧碑的形式,但这一形式依然浪费石材,同时也浪费土地。2016年民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社,关乎民族未来。指出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趋势是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其中包括:树葬、草坪葬、花葬等。《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提出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任务。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
革。在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和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行为规范。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人奖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