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历史悠久,据(清)郝献明修,胡岳立纂()l匝治)《乐陵县志》载:“乐邑,秦属厌次,西汉始置乐陵。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置乐陵郡,县属之。魏晋南北朝皆循之。隋开皇初属渤海郡,唐武德后改属棣州,再属沧州。宋金元皆同。明洪武初改隶乐安州,后属济南州武定州。清雍正二年(1742)改属武定直隶州,十二年升为武定府,民国初归山东省济南道。今为山东省德州市辖之乐陵市。”1988年9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乐陵县,设立乐陵市(省辖县级市),由德州地区代管。1995年2月17日,由德州市代管。

乐陵市位于北纬37“26‘一37“52’、东经117“21‘一117“56’之间、山东省西北部。北临天津滨海新区,东依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与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半岛城市群)结合部,北京、天津、济南经济龙脉的中心位置,是山东省的北大门和主要进京门户,素有“齐燕要塞”、“鲁冀枢纽”之称。2006年被列为鲁北沿海开发城市。
全境总面积1 172.7平方千米,耕地7.34万公顷。2007年末,全市辖朱集、黄夹、丁坞、孔镇、杨安镇、花园、化楼、郑店8个镇,市中、云红、郭家、胡家4个街道办事处,西段、大孙、铁营、寨头堡4个乡,共1 089个行政村,有182 608户,68.17万人,人口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81人。境内居民以汉族为主,回、满、蒙、瑶等16个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很小。在总人口中,农村居民户口50.35万人,占73.86%,城镇居民户口17.82万人,占26.14%。市区位于全境东北边,总户数47 531户,人口15.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93%。市区内交通便利,商业繁荣,为鲁北、冀南物资重要集散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农业是乐陵市的基础产业,粮食、油料、棉花、蔬菜、林果、畜禽等农业产品资源十分丰富,乐陵市林果业发达,其支柱是枣树。通过大力实施“枣树富民战略”,全市100万亩宜枣耕地全部实现了枣粮间作化,枣树总株数已达2500万株,年产干枣1亿公斤以上。2005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6亿元,占GDP的19.5%。其中,种植业占66%,养殖业占31%,并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金丝小枣之乡”。
在民俗文化方面,本地习俗由来已久,但由于地域性和民族性差异,差别较大,有“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之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俗风情随之发生变化,良好的风情习俗得到传承,陈规陋习逐步去除,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生活习俗。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殡葬制度的改革,境内全部实行火化,但丧葬形式城乡不一。城镇以举行告别仪式取代发丧送殡,以花圈取代“烧纸”,子女以佩戴黑纱、白花取代披麻戴孝,骨灰大都供奉在殡仪馆骨灰堂;农村安葬仍沿袭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