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对回族丧葬仪式进行较为深入的描述,笔者在2008年10月一2009年1月对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瓦屋村沙坎村民组的回族丧葬仪式进行了多次调研,历时四个多月。在这段时间内,笔者采用多种方法对回族丧葬仪式进行调研,并对其中一次丧葬仪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参与式观察。根据伊斯兰教的教规以及《古兰经》中的明确规定,所有的伊斯兰教教徒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于正常死亡的人,还是对于非正常死亡的人,如意外身亡的成年人以及夭折的婴儿,都要进行一套完整的丧葬仪式。这是由《古兰经》以及伊斯兰教的教规规定的,因为在他们看来,任何人在真主面前都是平等的,都要获得同等的待遇。对于回族丧葬仪式中,亡人在家里放置时间的长短问题,按照不同的标准具有不同的划分方法:若以天数为标准的话,一般亡人(回族人把“死”说成是“无常”或“归真”,把“死人”说成是“亡人”或“无常人”),从气绝到入土为安不超过三天。若以季节为标准的话,夏季亡人一般在家里放置一夜,冬季一般在家里放置两夜。若以家庭的人口数目为标准的话,即如果家庭里有二代及以上人的话,亡人就可以在家里放置两个晚上;如果家庭里没有二代及以上人的话就只能在家里放置一个晚上,瓦屋村的回族人称作“上高头”。

本文所要研究的举行丧葬仪式的家庭,其经济状况良好,家庭结构较完整,家庭成员主要由无常人、无常人的妻子、无常人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无常人的孙子构成。无常人的妻子也是回族人,且在调研的时候笔者发现这位老奶奶对回族的民族文化很了解,对于回族丧葬仪式的过程也是非常了解。无常人的两个儿子在无常人还没有去世以前一直和他们住在一起,而两个女儿己经嫁到别村了。孙子已经大学毕业,在瓦屋村村委会里工作。本文所要描述的丧葬仪式的无常人叫沙成兵,男,生于1925年10月9日,卒于2009年11月10日,享年85岁,亡于脑血管病。仪式进行的时间是2009年n月10日一12日。组织者叫沙正江,是这个村中年龄较高、辈分教长且在这个姓氏中说话具有权威的人,也是这个村中安葬小组的组成人员,因此对回族丧葬仪式非常了解,成为整个沙姓丧葬仪式的负责人和领导者。按照伊斯兰教教规以及《古兰经》中的明确规定,结合回族丧葬仪式中对安葬时间的划分,本文所要描述的丧葬发生在冬季,且家庭人口构成在二代以上,因此,本文的丧葬仪式由三天构成,即共有丧葬仪式的第一天、第二天及第三天。第一天的仪式主要是整个仪式的准备工作,在这一天中,整个的工作主要由八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抬习(溜、写经顶和经帐、移尸、挂帐子、放香炉、守孝、报丧、破白。第二天的仪式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做塔布、看场子和做井。第三天是最为忙碌的一天,仪式主要由八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放塔布、涌水、穿克凡、抬经匣和棺罩、传炉、站者那则、下事、阿旬开经。下面笔者将对瓦屋村沙坎村民组的回族丧葬仪式进行民族志的深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