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习俗中的社会生活成分几乎被信仰成分所掩盖。这些从有关禁忌中可见一斑。
节制行为,以示悼念。如在家中发生丧事,当年一般不办喜事,新年之际,不粉刷房屋;节庆之日,不穿艳装,不唱歌跳舞。

凡参加葬礼,而且没有忌口的人,当月不进寺朝拜或参加庙会,不上房顶,不进经堂、贮藏室(食物、衣物),个别地方还不能进主室,更不能上屋顶偎桑。
出殡途中,外人忌讳与举权队伍正面相撞(事先哈瓦专门敲锣提醒过路人)。
马尔康卓可基下四寨和金川县集沐乡等地,如果家中有人死了,一般要等到埋葬后,死者家人(有些地方包括参加葬礼的人也不能随意串们)才能到别人家里,不然会给别人带去邪魔。
人死初期,鬼魂十分活跃。所以,家中凡有小孩和病人,特别忌讳死者家人串门。
凡小孩死亡,禁止呼其名(包括葬礼中)。成人死亡,葬礼后忌讳提名,一般叫“死者”,忌讳与挖墓地的人搭话,避免声音留在墓内,招致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