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殡葬管理中发挥辅助作用。

我国殡葬管理行政主体职责划分,一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即民政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国性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地方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实施本地的殡葬管理措施,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等。三是殡葬事务相关的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民政部门工作,例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殡葬事务中的公共卫生问题,如遗体的卫生处理、防疫消毒、死亡确认等,确保殡葬活动符合公共卫生标准等。四是承担殡葬公共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也具有一定行政职责,殡葬管理所(简称:殡管所)在同级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殡葬事宜和对本地区其他殡葬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殡管所既是事业单位,又在实践中常与殡仪馆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承担着殡葬业监管责任。五是殡葬服务机构,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骨灰堂和公墓等。这些机构在提供殡葬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如遵守和执行殡葬管理法规,配合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等。六是基层组织的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殡葬管理中发挥辅助作用,依法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执行殡葬管理政策和法规。七是是自治组织的参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支持殡葬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事,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殡葬管理工作,但不具备殡葬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不能作出有关殡葬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