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政的相对人的确定有重要意义。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相对人是谁?同时也决定了对行政决定不服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谁?借助这一系列的追问,可以确定殡葬行为的主体是殡葬行为的行为人。殡葬行为是人们对于逝去的亲友进行遗体处理和悼念的行为。那么当死者己经逝去,那么殡葬行为的行为人应当是死者亲属,但问题似乎又并不简单。

殡葬行为是人类社会围绕死亡事务展开的一系列活动,它作为一项永恒的社会活动,起源于人类面对死亡的现实,以处理遗体为核心。殡葬行为在法律上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人处置另一人身体及遗存的行为。从这一点上看,殡葬行为突破了法律理论上,一个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身体与财产的限制,也突破了自由意志理论,即主体按照自身意志,只要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可自由行为。死者与死者亲属的主观意志与行为交织在一起,使得殡葬行政相对人的问题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