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变革。而事实上,观念上的变革对于行为上的变革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绝不能忽视这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提倡厚养。提倡厚养必须由下述三方面来保证:一是在传统的农耕文化由主导渐变为非主导之后,重建一种新型的良好的敬老社会风尚。因为只有在新型的敬老风尚影响下,人们才会自觉地孝敬老人,才能做到真正的厚养。二是政府和有关机构必须要有所作为,从根本上或从社会化角度,解决20世纪70一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老人赡养问题。可以考虑建立资助基金、合作社、养老院等各种不同的机构形态,多渠道地帮助老人安度晚年,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三是提倡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并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减免制度等和老年人赡养法,强制性地保证厚养老人。

其次是实行薄葬。我们不应该反对必要的对于逝去的长辈的纪念性活动,但我们反对过度的纪念活动,尤其反对生前薄养,死后以厚葬的方式来弥补薄养并博取声誉的方式。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在广大农村还有许多事要做。其中改变生前薄养死后厚葬的观念就是最主要的方面,做生坟,坟越做越大越做越豪华,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观念的表达。另外一方面,是改变攀比心理。目前在农村和城镇中丧事越办越豪华,越办越奢侈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们的攀比心理,不落于人,不能比前者差,从而导致了丧葬场面、费用越来越大。这种攀比心理既有几千年来厚葬文化积淀的原因;也有随着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死丧一个人只有一回不能亏待死者的心理的原因。如果不能改变中国文化中存在的普遍的攀比心理,薄葬将无法实现。还有一方面的原因,那就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每一个去世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建立诸如网上纪念碑纪念馆之类的形式,以实现人们怀念死去亲人的目的。这就在根本上解决部分人通过传统的方式花费大量的财物去实行厚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