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洞村壮族新丧首次葬仪式,体现了壮、汉族丧葬民俗文化充分融合的特点,汉族的祖先崇拜观念、宗族制度意识、风水堪舆观念、入土为安思想和遗产继承制度,都已深深渗入壮族社会文化的血液当中,被壮族社会所广发接受,报丧、入殓、守灵、出殡、析产、服丧等一系列程式,都体现了中国儒家传统伦常秩序的文化性质和特点。
但是在一些细节上,壮族仍然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最典型的是新丧首次葬比较简单:停灵时间短暂、舅权意识浓厚、新坟盖面掩藏、道场仪式简约、服丧意识淡薄、二次葬风俗盛行、建国初期广泛盛行哭唱丧歌等等。这些异同,体现了少数民族民俗与主体民族民俗丈化交流融合的一般特点,汉族丧葬民俗文化作为中国主流民俗文化的权威,以文化效仿的手段将其传统文化的基本结构程式楔入交往密切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系当中,并产生解构和重构的强大作用,将少数民族文化的总体结构打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因为其久远的历史文化影响和强烈的本土环境意识,使得他们并没有因为文化整体结构的改变而彻底丧失自己的文化观念和文化意识,无形中已经把文化精神的内核溶解在新的文化整体结构当中。壮族二次葬风俗至少已有三万年的历史传统,从远古百越旧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壮族丧葬仪式风俗,也强有力地将南下汉族、外来瑶族等多民族的一次葬风俗从结构上给予穿透和楔入,并改造了他们的文化,形成新的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传统。由于南方各民族都存在灵魂观念、祖先崇拜和惜土重迁等农拼意识,一次葬和二次葬风俗得以顺利对接,并使其成为整个南方各民族共同的更加精细化复杂化的丧葬仪式。如今南方厚葬之风随着经济能力的改善而愈演愈烈,二次葬丧葬制度改革成为越来越棘手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壮、汉、瑶族丧葬风俗在结构上的解构、重构、融合,非但没有丧失其原有的文化功能,反而增强了它的作用。汉族原有的土葬和瑶族原有的火葬,都是“葬祖一次过”的风俗,到了壮族地区都变成了二次葬,它强化了祖先崇拜意识、宗族观念意识、舅权监护意识和亲族社会秩序整合意识。壮族表面上比较淡化的新丧首次葬仪式,实际上只是二次葬的一个前奏,程式更复杂,仪式更繁复,场面更隆重盛大的民俗活动事象,都在拾骨二次葬阶段。
壮族新丧首次葬仪式中的“备棺择地置衣—移床报丧入脸—道场打斋守灵—出殡上山入土—回路挂红进门—析产服丧祭祀一承接二次葬仪式”等程序,一一对应着一系列相关的深层次文化心理结构链环,即“虚拟时空想象(仪式阈限前1"现实关系隔离状态)—现实结构破裂(仪式阈限前2"虚拟时空突入状态)—虚拟时空建构(仪式阈限1。非现实世界展演状态)—生命场域转移(仪式阈限2"现实虚拟转换状态)—现实状态回归(仪式阈限后1"场景分隔脱离状态)—时空承继悬置<仪式阈限后2"角色重构延迟状态)—承接二次葬仪式心理结构链环”。在这些深层次文化象征意义的表层,是显在的社会现实的文化含义,它们都以具象性社会行为方式给予论释、表达和交流,‘实现个体角色与群体关系的共同行为需要和关系枚序整合。新丧首次葬仪式,是拾骨二次葬仪式的酝酿和等待。丧葬仪式活动的参与,是礼俗社会血亲、姻亲及村社生命存在方式和人生社会意义的展现和自我及群体生命保障体系功能的运作。礼仪帐薄登记,是主客权利及义务在互惠交换过程中的书面记忆凭证。道场打斋活动,将社会生活中各种零散的集体意识移入戏剧舞台之中进行展演、诊释和宣扬。送粽子回馈宗亲,是“宗子”归族谢恩、重启亲族关系的象征表达……壮族传统的生命存在的时空观念、现实人生的价值意义和社会组织的结构功能,都在新丧首次葬仪式中的主体(亲属)、客体(死者)、中介(法师)、场域(灵堂、墓地)等众多象征体系结构要素中相互作用、相互组合,并以城市化的过程充分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