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25日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的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墓行业迅速膨胀,形成了重庆市公墓市场。

重庆市公墓市场分为经营性公墓市场和公益性公墓市场。经营性公墓市场是市场微观主体(公司)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为城镇居民提供殡葬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运作主体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
对城镇居民的殡葬需求提供商品化的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化、公司化的经营主体。公益性墓地属于集体公益设施,只为农村居民提供墓地给当地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免费安葬,小部分需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
重庆市获得审批的经营性公墓共有四十余处,近几年总体价格水平成迅速上涨态势,上涨的频率为一年一至两次,均为翻倍增长。就墓地的供给结构和销售情况而言,中高档墓地占据了大部分比例,但少人问津;低档墓地比例较小,却很是抢手。生态墓地比例最小,然而几乎零销售。重庆不存在终身免费墓园,重庆墓穴及骨灰格位的管理费一般按照20年收取,期满需要续费,至于如何续费,金额多少,市民应参考当时购墓时的合同规定。以目前重庆的物价水平,墓穴管理费应该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昂贵的经营性公墓价格,墓地供给结构的不合理,再加上重庆市政府未出台经营性公墓财政补贴法律法规,致使现实情况中,公益性公墓被重庆市城镇居民购买的情形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