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骨灰安置多样化进程,解决农村亡人骨灰安置难、无处安置的问题,促进顺义区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营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顺义区民政局开展了数次调研,掌握全区殡葬设施现状,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实践,在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后,最终探索出一条利用旧有林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小、不立碑、不影响环境、公益性群众受益的骨灰安置新方式一一建设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

2006年,顺义区民政局在做好前期大量准备工作基础上,指导马坡镇建成第一家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试点建成后,民政部、市民政局、市殡葬处领导多次到顺义区检查指导公益性林葬公墓建设工作,要求顺义区民政局总结经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殡葬服务,把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发展成一种成熟的骨灰安置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国进行推广。市民政局领导在顺义区进行调研时,还提出多项具体建议,并研究出台有关政策,从政策法规上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发展。 顺义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葬公墓建设工作,将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推广建设工作连续列为2007, 2008和2009年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支持林葬公墓的推广建设,要求区民政局加大推广建设力度。顺义区民政局加大了林葬公墓建设的步伐,在扩大建设数量的同时,在市业务主管部门帮助下,指导各建设单位制定了公益性林葬公墓管理办法、致丧主的一封信、骨灰安置办事流程、公墓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墓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做到硬件设施与软件建设同步发展,确保林葬公墓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作为殡葬改革骨灰安置的一种新方式,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遵循公益性、群众受益原则,由政府投资免费为群众提供骨灰安置服务。同时,林葬公墓建设严格按照法规、政策要求,占地面积不超过一平方米,不立碑,建设规格统一,利用旧有林地,既节约土地资源又美化村域环境,减轻了群众负担,为他们解决了一项身后大事,受到群众欢迎。老年群众为此更是称赞不已,称赞政府为百姓又做了一件好事、实事。在政府工作层面上,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建成后,立即解决了新城建设、奥运环境整治、第七届中国花博会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工程道路建设等拆迁集体埋葬点骨灰转移安置问题,减轻了政府在做群众拆迁工作中的压力。因此,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建设体现了政府工作和百姓需求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