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九头鸟”最适合于作为楚文化的形象象征标志,九头鸟神奇的形象下包含着深层文化内涵。楚人的九凤神:九头鸟形象的出现,最早源于九凤神鸟。《山海经》是记载九头鸟形象的最早文献“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北极柜。海水北注焉。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句曰九凤”九凤所居的大荒之中,包括楚地在内,因为楚人之先帝额项,与他的九个殡妃皆葬于此。凤是我国古代最为崇拜的两大图腾之一,与龙并称,是吉祥幸福的象征。楚人有崇凤的传统。大诗人屈原在《离骚》中写到神游天国部分时,第一句就是:“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口夜;飘风屯其相离兮,帅云霓而来御。”

在楚文化中,崇九的传统思想也很明显。屈原很有名的作品有《九歌》,《九章》;《楚辞》中也有很多地方提到九字,如九天、九蜿、九州、九疑、九坑、九河、九重、九子等;可见“九”在楚文化中的影响是极大的。人面鸟身而九首的九凤,是楚人先祖所崇拜的一个半人半鸟的图腾形象,它是我国九头鸟形象的最早原型。从鸟神到鸟怪:《山海经》中的九凤,是一个鸟神或神鸟无疑。然而,此后,九凤却从中国文献上神秘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冠以其它名称的九头鸟,不仅完全丧失了神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况愈下,成了一个鸟怪。九头鸟的传说流传了几千年,它体现了楚文化的独特风格,是南北文化结合创造的产物。它由神变妖,由妖变仙女的戏剧性变化,体现了楚文化在老百姓心中牢固的定位。
中国的丧葬习俗产生于对祖先的崇拜,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慎终追远、事死如生、崇尚厚葬、以礼教孝的精神一直延续至今,也一次形成了独特的,完整的丧葬礼仪,在《仪礼》、《礼记》等书中都有所记载,但是在历史的发展中,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一些具体的形式,内容都还是有所改进的。
武汉丧葬礼俗多循古礼,长辈在去世时,子孙必须到场送终,按照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穿戴孝服,披白色头巾,披麻戴孝,有的还杀一只公鸡将鸡血洒在墓穴周围。
武汉三镇周边的丧葬礼俗都大同小异,汉口的丧礼讲究奢华,棺材要雕有菊花,随葬品非常丰富,多以珠宝玉器等陪葬。还讲究做七,人死至七口称为“头七”然后是“二七”、“三七”以至“七七”四十九天,每过七口还需“超度”,可请僧道诵经,念佛,亲人死去后,孝子要供灵守孝,一个月内不能剃头,不参加外面喜庆活动。第一年农历新年祭祀活动最为隆重,俗称“新年”或“馨香”,亲朋好友、邻里则都要来给亡者送香烛、燃鞭炮“拜年”。而在黄披,如果家里有去世者,亲友必须在除夕携蜡烛一对,冥纸来灵前磕头;孝子在新年的三天不能出门拜年;每年清明节、中元节、过年(在年前)都要祭奠死者和祖先。清乾嘉时代的一首竹枝词描写了汉阳龟山、月湖一带上坟的盛况:“轿帘开处见双鬓,结伴来从大别山。一路纸钱飞不断,大家同是上坟还。”形象的说明了上坟时的情形。
民国时期,政府制订了新的丧葬礼仪,但是很难推广普及。政府只好先禁止传统丧葬礼俗中危害较大,影响突出的一些礼俗,设立公墓也是政府改革的举措之一。民国以前,武汉除专葬外国死者的万国公墓和专葬教会死者的教会公墓外,中国人只有“义家”而无公墓,而义家由于管理的不善,显得很杂乱,所以也被人们称为乱葬岗。所以民国期间一直在加强义家的合理规划及管理,还在向西方学习建造大型公众墓园的经验。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公墓条例》,要求各市、县政府于市村附近选择适宜地点设立公共墓地。1929年4月又颁布《取缔停枢暂行章程》,规定所有田亩之内的坟墓均迁葬公墓,退还耕地。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从《湖北省设置公墓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取缔盾棺及坟墓办法》的条文看,城市公墓由市政机关设置,各县公墓由县长督伤保长按照实际情况来设置。并且加强了管理,凡有关古迹名胜及与国家有功绩者之墓不在迁葬之列,并应加强保护。并在1934年武汉三镇逐渐开始建立起了公众墓园,1936年又由武昌市政府决定,筹建了汉阳、武昌两座公墓,埋葬普通市民。公墓的改革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改革,取缔了占用农田,浪费土地资源的坟墓,铲除了城市内的乱葬岗,为人们建立了幽静卫生的生活环境,文明卫生,统一规划,方便管理,这一切为以后人们接受丧葬礼俗的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