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业总体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是互相影响促进的。经济增长的水平决定着社会的总体消费水平,同样对殡葬业总体收入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经济增长水平对于殡葬业收入水平的制约性是由于社会资源稀缺性造成的。经济增长,可支配收入水平一般会随之提高,那么对生命质量的要求越高,越可能在殡葬活动中的投入较多,由此带来殡葬业消费提升,收入水平增长。

同时,殡葬业收入水平提升之后也有很大可能提供更高的质量的可选择性产品和服务,不仅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也能通过对社会精神效益提升整体社会幸福水平。经济增长也会对殡葬业的规模、公平性以及效率产生影响。经济水平提高,殡葬福利水平增长造成殡葬业总体收入水平增长很小,或者经济水平提高,幸福度提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对于殡葬经济的投入会相对降低。因此可以认为殡葬业收入增长效应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其准公共物品的特性直接带来正的外部性;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会带动殡葬业收入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进而提高社会死亡幸福度。
殡葬服务中的火化等基本服务属于纯公共物品,不同地区也规定了不同项目的准公共物品的殡葬服务。这两类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而对于其它类别的殡葬产品及服务更多地将会通过市场进行调节。殡葬业收入水平主要有其自身的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正外部性体现在殡葬业收入水平提高,意味着提供了更多选择性殡仪服务产品,更多地满足了社会的精神需求,直接提升社会的幸福度;另一方面,负外部性主要体现在收入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价格的垄断、对土地资源的浪费等,但这也直接导致了殡葬业总收入水平与殡葬业发展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