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死后对遗体的处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保持肉身葬和舍弃肉身葬。土葬、水葬、崖葬、树葬、塔葬、保存干尸等就属于保持肉身葬,是包括保持全部肉身或部分肉身的葬法。舍弃肉身葬分为两类,一是把遗体火化成为骨灰,就是通常所说的火葬;二是将遗体进行拆解后运送到实行天葬的地点,让秃鹜吞食,这种葬法称为天葬。现在国家提倡的各种殡葬方式不同于上述葬法,但却是一脉相承的,因为这些殡葬方式均涉及如何处理骨灰,实际上是建立在舍弃肉身葬上,对火葬后骨灰的处理方式,属于国家对第二位阶内容的考虑。

北京市、山东省、山西省、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浙江省、河北省、辽宁省、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贵州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相关法规文件推行节地生态葬,发展绿色殡葬,还对进行生态葬的遗体给予补贴。例如,近年来,上海大力推广墙葬、草坪葬、树葬和花坛葬等低成本、节地的生态葬法。除这些环保葬法之外,海葬从1990年就开始存在,1999年也开始对海葬进行补贴,倡导吸引更多的群众实行海葬。一直到现在,上海市年年都会举行海葬仪式,每年大约有5000具遗体能够得到海葬(但由于需要协调轮船、航道等事务的限制,目前只有上海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参加)。
总的来说,现阶段国家殡葬改革政策更多着眼于倡导人们接受并适应各种新型殡葬方式,这些殡葬方式具有的共同点就是低碳环保、节约土地资源,符合绿色社会的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