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殡葬服务被认为是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对殡葬事务的管理往往被要求要凸显公益性,不仅要体现在基本殡葬服务的范围选择和规模控制上,还要体现在对选择性服务的监管上,更要体现在对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运营调控中。因此,长期以来,国家仍然希望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殡葬事业的发展,保障其公益性质。

但落实到各地,就容易产生“一刀切”的情况和行政垄断的问题。通过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推动殡葬改革,是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采取的短视行为,这样做显然不能引导殡葬行业的健康发展,反而会制造社会矛盾,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而地方部门为了维护利益,实现“合法创收”,会出台带有行政垄断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或者人为地设置市场准入屏障,造成公墓服务供不应求,价格被人为抬高,老百姓怨声载道。
另外,很多中国人相信,人死后只要对其身体采取妥善的处理方法,死者的灵魂就可以得到慰藉,以保佑活着的人,“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中国人对丧葬一事的态度十分慎重。过去这一事务由政府肩负起来,现在随着我国殡葬改革的深化,殡葬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是必然趋势。但中国的市场机制的发展不如西方国家成熟完善,许多人对于殡葬事务的市场化运作仍保持着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