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规划从业者还是普通群众,都认为殡葬服务设施在城乡服务设施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传统文化和“事死如生”观念的深远影响,殡葬设施的规划在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系中似乎成为一种“禁区”,我国大多数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未将殡葬设施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管理也因依据不足而缺位。乡村的殡葬设施更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农民居家殡仪和自主择地安葬仍为当前全国农村殡葬的基本现状。

由于城乡规划体系中殡葬设施规划的缺失,直接导致殡葬设施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中忽视了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设施的需求。当这种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农村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骨灰私葬、私建豪华坟墓等现象开始大行其道,“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上演,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己经严重影响到包括农业机械化生产、工程项目建设等正常社会活动;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宁可拆屋不能拆坟”己经成为当前城乡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当前大量建设项目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解决建设地及周边墓地的迁移;更有甚者,受制于先入的殡葬设施而不得不放弃区域内重要建设项目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如2012年开始持续发酵的河南“周口平坟”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前期规划缺失,后期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平坟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甚至演变成了严重的社会群体事件。因此完善殡葬设施规划方法体系己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