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建设
成立殡葬服务中心,可以对接丧家与社会服务机构,从而形成殡葬服务的社区网络,以应对殡葬活动的私人化及社区治理介人困境。

2.制度建设
上述组织属于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制度化参与服务的平台,由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统一管理。
3.功能建设
(1)殡葬服务中心可以承接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目前,社区自治组织一般由民政口负责与政府对接,如果能够单独将殡葬服务分离出来,就会优化基层自治组织分工,鼓励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2)对接市场服务。社区殡葬服务中心可以作为殡葬服务市场在社区的网络节点,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信息和社区资源。同样,相关市场主体也可以通过社区网点更有效地为居民服务。(3)社区殡葬服务中心应与殡葬行业协会协调配合,将分散的殡葬服务消费者集中起来共同应对市场,以增强丧家在殡葬服务市场中的谈判能力。(4)为丧家提供及时服务。社区殡葬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动员社区资源和依靠社区自治组织资源为丧家提供及时服务,弥补由于殡葬活动私人化所带来的丧家能力的不足。
社区殡葬服务中心联接起现代殡葬活动的社区网络,可以覆盖现代殡葬服务制度的基层盲区。首先,丧家可以通过社区殡葬服务中心获得相关信息、人员、场所等服务。围绕殡葬活动可能出现的一系列社区问题,中心可以代表丧家与社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其次,社区殡葬服务中心可以凭借社区资源为丧家提供志愿服务,并通过服务整合社区关系。中心可以补充在居民殡葬活动方面的社区治理不足,也在整合社区社会关系方面增加了一个重要平台,进而有利于增进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重要的是通过中心,居民能够志愿参与社区事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丧家面临的压力。第三,社区殡葬服务中心可以对接殡葬公共服务和管理部门。这是一种双向对接,一方面后者可组织社区殡葬服务中心为构建殡葬服务的社区网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前者能作为殡葬公共服务和管理部门向居民提供相关信息的平台。尤其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殡葬服务更需要上述二者对接,以保障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体现现代殡葬服务制度的公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