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赣州市在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进绿色殡葬建设、整治丧葬陋习方面,取得了殡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遗体火化率稳步提升、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得到规范管理、文明丧葬意识不断增强等新的成效。目前,全市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888座,已建设411座;全市共有火化殡仪馆18家,实现了每个县(市、区)均建有火化殡仪馆的目标,全市火化率达74.9 %寻乌等9县火化率达到100%;向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宣讲殡葬改革政策,把他们纳入了常态管理;全市所有村(居)委会按照标准配备了红白理事会并落实了工作经费,文明殡葬管理有了长效机制。

党政领导推动,筑牢殡葬改革基础
市、县两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殡葬改革工作,下决心整治城乡环境,全面掀起了绿色殡葬建设高潮。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绿色殡葬建设已纳入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市建立了调度机制、跟踪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四项工作机制。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部门合力推进。赣州市充分发挥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综合协调、上下联系,开展督查、业务培训,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态势,合力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良好局面。自专项整治以来,全市未发生一例殡葬改革暴力抗法行为,也未发生一起殡葬改革上访事件。
加大财政投入,打造公益惠民殡葬。2017年全市已列支资金6.7亿元,各县(市、区)明确了坟墓搬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奖补标准,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出台了《赣州市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办法》,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免费政策,全面推行遗体免费火化“一站式”服务流程,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乱葬的坟墓,加快消化存量,坚决杜绝增量。全市已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888个,总穴位数47.8万穴。安远县、于都县实现了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进度快、效果好的目标。石城等县统一采购墓具,既节约成本,又统一墓穴标准。信丰县在建公益性公墓区域旁先设置骨灰临时安置房,有效解决公墓建设与整治迁坟同步推进的问题。
建立长效管理,做好源头管控工作。大力集中处置棺木,防止遗体直接土葬,堵住源头。大余县开展集中处置棺木“百日大会战”,在全县范围内实现棺木处置“三无”目标。建立丧事跟踪管理制度,有效提高遗体火化率。建立了殡仪馆与乡、村干部的沟通联络机制,乡村一有丧事出现,立即跟踪联系丧属做工作,动员实行火化,形成了有序安葬的快速反应督导力量。
规范办丧治丧行为。加强对民间丧葬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召开了民间丧葬人员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动员会或座谈会,对他们进行登记造册,引导其积极充当“乡风文明行动”的倡导者、宣传者。规范石材店、木材店等各类殡葬用品店经营行为,不得制作、销售超标准墓碑、棺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