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碑志
碑即是立于坟前的墓碑,上面的文字通常是对死者的介绍和颂扬,“如竖立在墓道上的,又称为神道表或神道碑”。洪武三年及五年,礼部规定了官员的墓碑形制:
明初,文武大臣亮逝,例请于上,命瀚林官制文,立神道碑。……其制自洪武三年定。五品以上用碑,龟跌璃首。六品以下用揭,方跌圆首。五年,复详定其制。功臣段后封王,璃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广三尺六寸,龟跌高三尺八寸。一品璃首跌。首视功臣段后封王者,尺五寸止。其广递杀二寸,,二品麟凤盖,三品天禄辟邪盖,四品至七品方递杀二寸,至一尺八寸止。碑身递杀五寸,至五至二尺二寸止。跌递杀二寸,至二尺四寸止。

浏家港陵园,公墓,上海墓地
由此可见,官员的碑文一般由翰林院所作,但一些功臣忠臣去世时,皇帝会亲自为其撰文,如开国将领徐达丧礼中,太祖“御制神道碑文”;而有时功臣的墓文也由皇帝亲自撰写,如明初将领朱亮祖之例:
亮祖勇悍善战而不知学,所为多不法,番遇知县道同以闻。亮祖诬奏同,同死,事见同传。帝寻悟,明年九月召亮祖至,与其子府军卫指挥使遥俱鞭。御制扩志,仍以侯礼葬。
关于墓碑的实际形制,考古发现为我们提供了材料,如广州东山太监韦眷墓中出土碑石一块:
墓室封门之前3. 1米有坟头,全用红色砂岩石砌筑,已毁坏。现存部分后为高约1米的直墙,中立墓碑,石碑已倒下,有碑座石。碑石是黑色页岩,高12米、宽0.95米、厚0.2米。碑文三行,上款:“大明弘治八年十一月初五日吉”;中行:“钦命总镇两广内官监太监韦公之墓”(双钩刻);下行:男相等泣血立石”半月形碑头一块,石质与碑身同,中高0. 51、宽1.25米、厚0. 26米。正面浮雕卷云拥月.背面刻云草纹。
可以看出,韦眷身为宦官,没有品级,其碑石大小远不及上文定制的品官碑石。其碑文则记载了下葬前所卜笠而得的日期,墓主的身份及立碑者三方面信息,比较简略。
在品官和庶人丧礼中,除了刻碑志和写墓文,还流行请人写挽诗的做法,这些挽诗即由挽歌发展而来,其内容往往与死者生平有关,但通常由丧家制为文册。而江南的有钱人家不但要文成于纸上,还要将它刻在墓亭的石碑上。《寂园杂记》对此载:
今仕者有父母之丧,辄偏求挽诗为册,士大夫亦勉强以副其意,举世同然也。盖卿大夫之丧,有当为神道碑者,有当为墓表者,如内阁大臣三人,一人请为神道,一人请为葬志,余一人恐其以为遗己也,则以挽诗序为请。一而人之爱敬其亲如此,以为不如是,则于其亲之丧有缺然矣。于是人人务为此举,而不知其非所当急。甚至江南铜臭之家,与朝绅素不相识,亦必黄缘所交,投赞求杭。
可见在明代,主动向他人索要挽诗已成为风气,这与亲友出于真情实感而写挽诗相赠的做法是大相径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