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并非拘泥守旧之人,其当政期间,所用李彪、崔光等人也皆从寒门中超拔而出。但在身处姓族中的李冲、韩显宗等人也不以姓族为然的情况下,孝文帝仍然坚持用人“专崇门品”的观点而选用人才。其间原因,大约如唐长孺先生所说。然而我们注意到,在孝文帝对姓族制度的坚守,实际意味着对先世官爵与其子孙利益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强化。而在孝文帝之后,北朝诸帝对此制度与观念也颇多维护。宣武帝正始二年六月诏:“先朝勋臣,或身催谴黯,子孙沉滞,或宦途失次,有替旧流,因而弗采,何以奖劝?言念前绩,情有亲疏。宗及庶族,祖曾功绩可纪而无朝官,有官而才堪优引者,随才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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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平二年江阳王继上表:“伏见高祖孝文皇帝著令锉衡,取曾祖之服,以为资荫,至今行之,相传不绝。”孝明帝孝昌元年九月诏:“追功表德,为善者劝。祖宗功臣,勒铭王府,而子孙废替,沦于凡民,爵位无闻,迁流有失。(中略)其功臣名将,为先朝所知,子孙屈塞,不见齿叙,牧守令长声称卓然者,皆仰有司,具以名闻,肤将振彼幽滞,用阐治风”。天保八年(557)诏尚书开东西二省官选,左仆射杨情辟逊为其府佐,逊辞日:“门族寒陋,访第必不成,乞补员外司马督。倍日:才高不依常例。特奏用之”。
在此种制度环境之下,势必会促成世家贵族子弟对先世官爵,也就是门第强烈关注与推崇。而观孝文帝以后北朝贵族争功求爵之事,正可为此提供佐证:景明二年,源怀以父源贺有援立二帝之功而爵位不符,乃上表求封:“窃惟先臣,远则援立高宗,宝历不坠;近则陈力显祖,神器有归。如斯之勋,超世之事。(陆)丽以父功而获河山之赏,臣有家勋,不沾茅土之赐。得否相悬,请垂裁处”。墓志中的反映则更为直观,北朝墓志自铭文格式基本完善,追述世系便是必然的要素。如元寿妃鞠氏、元诱妻冯氏墓志叙祖、父二代,元谭妻司马氏等墓志之叙曾祖以下,杨{靓季女墓志中追述至十三世祖、七世祖、曾祖、祖、直到父辈。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不仅女性,北朝的任何一人都是紧紧依附于家世身份之下,依赖于他者的身份来明确自身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