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即西汉早期晚段至西汉中期早段,共有25个墓主,均为庶民,未见青铜兵器、青铜工具和外来文化青铜容器。根据上文阶层结构的研究结果可知,这一时期巴蜀社会的阶层结构可能已经基本瓦解。从青铜兵器、青铜工具和外来文化青铜容器突然陨灭的情况来看,三种铜器在巴蜀社会分层中的等级意义可能已经消失殆尽。由此可知,巴蜀社会以军事权力为主,经济权力和其他权力相对略低的权力结构也可能已经土崩瓦解。
浏家港陵园,公墓,上海墓地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区域性来看,还是从总体性来看,巴蜀文化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过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春秋时期,该阶段权力形式相对单一,基本是军事权力独尊首位的结构形态。
第二阶段为战国早期早段至战国晚期早段,该阶段权力形式相对多元,大体为军事权力为主、经济权力和其他权力为辅的结构形态。
第三阶段为战国晚期中段至西汉早期早段,该阶段虽然仍为军事权力为主、经济权力和其他权力为辅的结构形态,但不同权力形式在社会阶层秩序构建中的作用明显降低。
第四阶段为西汉早期晚段至西汉中期早段,该阶段巴蜀文化社会未见军事权力、经济权力和其他权力的物化表现,说明以军事权力为主的社会权力结构已经土崩瓦解。
众所周知,东周秦汉时期是古代中国国家形态从王国阶段转向帝国阶段的重要时期。在这一大转变的历史环境中,古代中国不仅迎来了空间整合的大浪潮,也掀起了文化交融的新高潮。不论是秦、楚、齐、燕、赵、魏、韩等大诸侯国,还是巴、蜀、义渠等边地小国,都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多元文化空间大融合的历史洪流。其中,秦通过军事手段,横扫六合,基本完成了古代中国的空间整合,是唯一一个由王国形态成功升华为帝国形态的古代国家,因此有学者较早的对其转变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考古学观察。不过,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对于其他未能成功升华为帝国形态的古代国家,学界鲜有论及。巴、蜀两国不但是边地小国的重要代表,而且较早融入了从王国向帝国转变的发展趋势。然而,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之下,巴、蜀两国并未像秦一样发展成为兼并天下的统一帝国,而是为秦所灭,并相继成为秦汉帝国的地方政区。因此,本文将从族群身份和社会形态两个方面对巴蜀国及其国灭之后巴蜀地区的社会变迁过程进行考古学的观察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