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温郡王猛峨庶福晋高氏地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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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16 09:54:35 ESPCMS.COM 点击数:
其冠顶的饰珠用度自崇德元年(1636年)的“大替、舍林、领约。各用东珠八”“增至顺治元年(1644年)的各用十颗,九年(1652年)侧福晋朝冠增用珍珠2颗;亲王侧福晋、亲王世子嫡福晋朝冠制同和硕公主,冠顶东珠用度则为各九颗。自乾隆朝开始,朝冠之制基本确定,以孔雀形饰件为朝冠的等级标志,亲王福晋冠上饰有金孔雀6件、各用东珠10颗;世子福晋同和硕公主制,冠上金孔雀5件、各用东珠9颗;郡主同郡王福晋金孔雀5个、东珠8个;县主同贝勒夫人金孔雀5个、东珠7个。县主以下者,朝冠上无此饰。由此可以认定,出土冠饰与福晋、侧福晋朝冠规制相符,朝冠朱纬上缀饰的使用与公主用制的变化相同,由凤形饰件至孔雀形饰件,并有发替,冠上共用大、小珍珠近百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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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冯其利等人的调查,部分入葬于今天北京地区、蒙古自治区地区的亲王、郡王福晋、庶福晋、侧福晋的棺撑内,有“凤冠”出土。如(被革)敦郡王允字我与福晋合葬墓’、固山贝子福晋棺内出土“凤冠”一件,冠上饰有金凤饰。温郡王猛峨庶福晋高氏墓、蒙古藩部卓里克图亲王与福晋合葬墓“等,均有凤冠出土。其中,敦郡王允字我莞逝于乾隆六年(1741年),其园寝为亲王与福晋、侧福晋同穴合葬墓,福晋当卒于亲王莞逝以后该墓出土两件缎质“凤冠”,冠上均有金龙、金凤饰,从龙饰2件、凤形饰件10件的数量判断,结合“妇女亡后,亦按照生前封赠品级穿戴”判断,这应该是福晋生前所用之朝服、朝冠,分别属于敦郡王福晋与侧福晋。
温郡王猛峨庶福晋高氏地宫于1931年被盗,有缎制“凤冠”出土。蒙古卓里克图亲王与福晋合葬墓内,于福晋棺内出菊花形银质冠饰,朝冠主体的材质不详,根据出土冠饰判断,该墓内福晋硷葬入棺时戴有朝冠,冠上饰银质替、钗饰件。从上述几处墓例出土的内衣、饰物情况来看,蒙古福晋、固山格格硷服用冠多用银答、银插饰,金制发饰极少,但金制饰件略多,主要为龙形、凤形,这一装饰特点与朝冠相同,说明福晋、侧福晋等女性硷葬用冠亦为朝冠,这些饰件即为女性朝冠上的散落掉下之物。
结合福晋等女性入硷时“用衣服、棉花和生前平日爱用之物、如首饰之类塞满身体周围””判断,硷葬时确有以生前常用衣服随置棺内之制。同时也印证了“妇女亡后,亦按照生前封赠品级穿戴”“的说法是基本属实的,说明亲王、郡王的福晋、侧福晋硷服同样选用朝服、朝冠。此外,根据部分清代后裔的回忆,鞋为大红靴子,用料为缎质,红色,靴子正、侧面绣满花纹。说明福晋硷服中用鞋为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