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主事期间,虽然军功显著,但是由于宠爱田氏引发的杨爱与杨友兄弟的嫡庶之争,引发了播州接下来的百年动荡,影响恶劣。这次内证,也造成了史载的“杨氏中衰”以致部分家业被水西(今毕节一带)、永宁(今四川叙永)土司侵夺。明朝大臣何乔新在《勘处播州事情疏》里详细介绍了事件的经过。杨爱乃正妻俞氏所生的嫡长子,杨友则是田氏所生,年龄较杨爱大数月。杨辉因为宠爱田氏,“听信田氏巧说杨友系是长子,合当袭替”,而“俞氏病故,杨爱年方八岁,田氏掌家,姑悍要将伊男杨友承袭,百计谋害杨爱”。家族内部亦分为两派:挺爱派与挺友派。挺爱派认为,应烙遵杨氏家法“立嗣以嫡”,挺友派则想尽办法欲置杨爱于死地。这场争斗大约从杨爱兄弟出生便开始了,持续了20余年,直到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何乔新亲往播州勘察,次年写成奏本上书宪宗,将杨友发配他地才暂告段落。明成化九年(1473年)以俞氏墓为基点营建墓地时,杨爱年方8岁,加之争斗正酣,无法也无能力对墓地的营建提出自己的主张。田氏则不然,既然能蛊惑杨辉破坏立嗣以嫡的家法,也有能力在俞氏去世后营建的墓葬中向杨辉争取自己在墓地中尊贵的位置。这是在分析M11中俞氏与田氏的位次时不得不考虑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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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纵使田氏有此私心,如果于礼无据,也会被家族的保守派像反对杨友袭职一样予以否决,也就是说这一做法有其合理性。合理性在于,至迟从14世杨价开始,杨氏便与思州(南)巨族田氏保持联姻关系,一直到杨纲以次子身份袭替之后情况才有所改变,俞、张二姓渐次取代田氏。田氏一族在杨氏的家族史上有着尊贵的地位,一个重要的例证是,目前发现的杨氏墓葬中,除男墓主外,仅田氏才有墓志铭,其余姓氏即便为正妻亦无立墓志铭的资格(据此推断,杨粟之妻亦应为田氏)。基于此,当有人提出应将侧室田氏安葬在尊贵的右室时,不会遭到反对。墓室排序的背后,是婚姻关系中家族势力的彰显。因此,当三人合葬时,家族背景并不凸显的俞氏虽有正妻的身份却也只能屈居左室,形同小妾。
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杨辉下葬不久,出现该墓地风水不利的说法,受此影响,杨辉之子杨爱在M11后约20米开外的地势更为高敞处另建一墓(M10),成为杨辉的衣冠家,并将原立于M11前的三通墓碑移至M10前,而在M11之上另起一栋五开间的建筑,由此使整个墓园形成两院三进的格局:前为以石牌坊为标志的大门,后接庭院,院后为五开间享堂,后连庭院,院后为M10与墓碑,相当于“寝”,从而形成前堂后寝的大格局,将 M11有意隐藏而使衣冠家M10成为关注的中心,实现了空间的转移和身份的确认,进而达到风水调剂的目的。墓内遗物与地层关系可为这一过程提供证据。
虽然墓葬(M11)的营建没有年幼的杨爱太多的影子,但墓地在杨辉下葬后的改造,必定是以宣慰使杨爱为主进行的。新营建的M10只是一座单室墓,并没有为俞氏与田氏安排位次,墓葬中出土的70件陶俑尽为男俑,也表明这是杨辉一人的墓室,但墓碑却是按照原先墓室的排位原封不动地迁移过去的,显然是一种矛盾的调和。只葬杨辉的衣冠,用墓碑象征性地指引女眷墓室迁向后面的墓室中,如此安排也许恰恰反映了杨爱对现实的评估、内心的斗争以及对既成事实的默认,因为解决了继承问题的杨爱,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将母亲俞氏安放在她应该享用的尊贵的右室中,但他只是对墓地进行了改造,可以看出采用的是考虑了各方因素之后的折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