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民间吉凶筵会,椅桌陈设,器皿合盘,酒檐动使之类,自有茶酒司管赁。吃食下酒,自有厨司,以至托盘、下请书、安排坐次、尊前执事歌说劝酒,谓之‘白席人’。总谓之‘四司人’。
“若凶事出殡,自上而下,凶肆各有体例。如方相、车舆、结络、彩帛,皆有定价,不须劳力。”
浏家港陵塔,公墓,上海墓地
由以上记载看,当时社会中下层的经济、文化地位较前代均有大的提升,商业、民营手工业的发展使民间财富大量积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工匠及殡葬服务均以十分自由的雇佣形式就可以得到,那么在墓葬中进行精心的装饰就会蔚然成风。不仅开封如此,当时的洛阳也是“东西南北,居二坊之地,其内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壁有四百余店,货贿山积”。处于经济、文化如此繁盛的两京之间,环绕于皇陵周围的豫中地区,其民间墓葬的修造与装饰必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北方其它地区就相对逊色了。
冀中鲁北地区与辽接壤,常受到侵扰和冲击,而且蝗早之灾频发,如《宋史》中所记河北路“土平而近边,习尚战斗。有河潜以实边用,商贾贸迁,当粟峙积。宋初募置乡义,大修战备,为三关,置方田以资军糜。契丹数来侵扰,人多去本,及荐修戎好,益开互市,而流庸复来归矣”。文献中反映出这一地区居民的经济状况及生活稳定性较差,丧葬文化的发展自然也受到一定制约,概因此而较多因循旧俗,墓葬形制及装饰一直没有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