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祭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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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2-13 10:07:46 点击数:
在文学发展之初,悼祭文没有基本的定制。悼祭文是从祭祀类文章文发展而来的,就体现出祭祀的色彩。祭祀文化是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文化。祭文作为文学发展的产物,又为祭祀所作,在祭奠的时候诵读。悼祭文延续了这一特点,悼祭的对象是确定的死者,且在特定的祭祀场合诵读。所以最初悼祭文没有单独分类的时候,最多的就是划分在诛文中。这和后来广义意义上的祭文基本一致,而不是指狭义上的祭祀天地,山川河流等的文章,那不能作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对逝者的祭奠和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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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郎瑛《七修类稿》有言:“诛辞、哀辞、祭文,亦一类也,皆生者悼惜死者之情,随作者起义而已。”。)
再如清人吴曾棋在《文体当言》中说道:“哀为伤逝之词,如诛文、挽文、吊文、哀词之属皆是。祭则所用者广,不尽施于死者,如告祭天地、山川、社程、宗庙。凡一切祈祷酬谢诅咒之举,莫不有祭,祭莫不有文,以交于神明者,于理则一,故选家皆合而同之。姚氏(算)于‘哀祭’一门,专收送死之作,非其义矣。”②所言,悼祭文包括诛文、挽文、吊文、哀词、祭文等,且有时还直接作为告某,哭某等多种其他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悼祭文有不同的体制,即使某一时期,悼祭文的几种不同的体制同时存在,也会有一种作为主要的主要形式。悼祭文主要包括以下的几种体制。
一、诛文
许慎《说文解字》载:“诛,溢也,从言未声。”③
刘熙《释名·释典艺第二十》释:“诛,累也,累列其事而称之也。”④
刘《文心雕龙·诛碑第十二》言:“诛,累也;累其德行,族之不朽也。夏商已前,其详靡闻。周虽有诛,未被于士。又贱不诛贵,幼不诛长;其在万乘则称天以诛之,读诛定溢,其节文大矣。”。)
这些明显记载诛产生最初是为逝者定溢号,是为逝者的生平做记录评价,诛应该是为身份高贵的人而作,身份低的不能为身份高的人作诛,年幼的人不能为年长者作诛,诛的创作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诛是悼祭文的基本创作形式之一。
诛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文体,周的时代就已经有诛。从上古到近代一直绵延不绝。晋代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说:“诗颂b铭之篇,皆有往古成文可放依而作,惟诛无定制,故作者多异焉。”②就是说诛的创作直到晋的时候都没有定制。诛文的发展有时兴盛有时亦难免衰落,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诛文发展的一个高潮,其中以西晋最盛。诛文从起源到发展,具有很强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周礼》中的诛是可查的最早的关于诛这一文体的记述。又,郑玄注《礼记》释诛为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溢。诛在产生之初,在内容上主要是将逝者一生的功业德行罗列出来,其作用在最初是为死者定溢号,这在性质上与我们今天各级机关为所属的逝者所作的悼词相当接近。由此可见,诛的创作是由上对下,地位高的对低的,且大多是受命之作。这样的诛我们在文献中没有找到依据。
我们可以找到的最早的关于诛文的记载是《左传·哀公十六年》所载的鲁哀公的《孔子诛》。“诗颂b铭之篇,皆有往古成文,可放依而作。惟诛无定制,故作者多异焉。见于典籍者,《左传》有鲁哀公为《孔子诛》。”③进一步应证了这一说法。但是此诛与原本诛有差别。由此可见,早期的诛也没有严格的规范体制可遵循。
两汉时期,诛文的创作盛极一时。先有汉代扬雄的《元后诛》、后汉杜笃的《大司马吴公诛》、后由傅毅的《明帝诛》、东汉张衡的《司空陈公诛》以及蔡C}的《济北相崔君夫人诛》等悼祭文章。帝、后、大司马、司空、相在两汉时期都是身份高的人,所以这时期诛文属于应制而作,诛的对象都是级别高的人物。这些诛文是官方之作。
现在可查阅的诛文较早的是《列女传》,这是早期的可查的“私诛”。顾名思义,私诛就是非官方性质的,私人的创作。《列女传》是柳下惠的妻子为柳下惠所作的。这代表了诛发展的另一种趋势。随着悼祭文的发展,诛文定溢号的功能弱化,悼祭文向私诛的发展成为了主流。悼祭文后来走向作者自发的创作道路。
据统计,汉时期诛文的创作已经十分兴盛。严可均撰写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记载东汉共有十六篇诛文。刘师培《左庵文论》论及诛之源流,言:“汉代之诛,皆四言有韵。魏晋之后,词类楚词,与辞赋哀文为近,盖变体也。”①这就是说,在汉代的时候诛开始发展,在体制上有所确立,但是还存在很大的变化。到魏晋时期诛已经发展为诛文,语言从四言的韵文发展为散韵结合,此时诛文不是为定溢号而写,在祭奠逝者的同时也抒发作家的哀痛之情,且到曹魏时期诛文的创作基本上已经不再受制于等级的差别。
二、哀辞
《逸周书·溢法解第五十四》载:“蚤孤短折曰哀,恭仁短折曰哀。”②
刘韶((文心雕龙·哀吊第十三》提到:“赋宪之溢,短折曰哀。哀者,依也。悲实依心,故曰哀也。以辞遣哀,盖不泪之悼……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赎,事均夭枉,《黄鸟》赋哀,抑亦诗人之哀辞乎?”③ 哀辞是另外一种悼祭类文体,是由诛文转变而来,刘韶提出哀辞起于《诗经·黄鸟》的设想。哀辞是在殡前宣读的,为死者而作的文辞。对象是早夭的儿童或者非正常死亡的人。哀辞在内容上侧重于对孩童外貌的描述和哀痛情感的表达。从哀悼文的内容来看,任防《文章缘起》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哀文是是汉代班固作的《梁氏女哀词》,但是此文已佚。哀辞发源于秦汉,盛行于魏晋,南北朝以来无不沿袭。且当伤辞这种质朴的书面文学形式经由文人参与变成成熟的哀辞之后,它的形式、创作范围、语言等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哀辞较诛文而言,更加注重情感上的表达,更加真实感人。吴呐《文章辨体》:“大抵诛则多叙世业,故今率仿魏晋,以四言为句;哀辞则寓伤悼之情,而有长短句及楚体之不同。作者不可不知。从语言,内容情感等不同方面提出诛文与哀辞的区别。晋代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说:“哀辞者,诛之流也。崔援、苏顺为之率,以施于童疡夭折不以寿终者。建安中,文帝、临茁侯各失稚子刘祯等为之哀辞。哀辞之体,以哀痛为主,缘以叹息之辞。”②、马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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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辞,诛之流也。再一次说明了诛与哀辞之间的继承延续关系。另外也说明哀辞的应用对象以及哀辞主要强调的是情感的表达。哀辞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有了具体的对象,即早逝者。一是儿童,年岁较小,没有建立功业,不能像诛文一样描述功绩,所以哀辞的内容主要描述的是逝者的外貌可爱,天资聪颖,抒发对逝者的哀痛之情;二是意外致死的人。这种人的年纪不限,但属于不以寿终者。他人不能去致吊,所以只能作哀辞表示伤痛之心。
著名的哀辞有曹植的《仲雍哀辞》、《金瓤哀辞》、《行女哀辞》以及陆机的《吴大司马陆公少女哀辞》等。
另外,哀策是一种特殊的哀辞。姚华《论文后编·目录上》:“上哀下曰诛,始鲁庄公;下哀上曰哀策,始汉李尤。”③意思是上对下所作的称为诛文,开始于鲁庄公;下对上所作的称为哀策,开始于汉代的李尤,如萧统《文选》中的《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齐敬皇后哀策文》等,哀策无疑具有更强的阶级性,研究的价值不大,所以不做主要的介绍。
诛文和哀辞在产生之初,区分比较严格,在《文心雕龙》等中分开列,但是随着文体本身的发展,诛文与哀辞之间的区别逐渐的缩小,到唐之后诛文与哀辞完全相同,不再分列。
三、吊文
《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吊礼哀祸灾。祸灾,谓遭水火。”。)
《说文解字》释:“弓(吊),问终也,从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驱禽也。”②
刘韶《文心雕龙·哀吊第十三》言:“吊者,至也。诗云:神之吊矣,言神至也。君子令终定溢,事极理哀,故宾之慰主,以至到为言也。”③
吊文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悼祭文体,在不断地发展中也有了自己的界定。吊文是一种对不幸者表示慰问的行为,多用于抚恤遭受天灾人祸的国家和人民,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悼祭文体。吊文最初也没有自己的体制框架,至汉人贾谊创作《吊屈原赋》而终成为体制、表现手法都趋于完善的一种吊文。
无疑,任何文学都经历了这样一个由民间化向文人化发展转变的过程,并且同时完成了它的由口头文学(吊辞)向书面文学(吊文)的转变。早期的吊文因为所指的对象不同,因而有了不同的称谓和口语化的表达,如“吊……”、“唁……”“哭……”等,且因为吊的对象有所限定,也决定了吊文并不像悼祭文的其他文体一样,所有人都可以使用。但是这一功能像诛的功能一样,随着时代以及文学的发展,不断的发生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吊文主要有称衡的《吊张衡文》、王架的《吊夷齐文》、李充的《吊稽中散文》、陆机的《吊魏武帝文》等。
四、祭文
许慎《说文·示部》释:“祭,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④
《孝经·士章》疏云:“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⑤
《文心雕龙·祝盟第十》云:“祭奠之楷,宜恭且哀。”。
这里的“祭”指的是祭祀,“祭文”一词由来较早,指的是祭祀时所作的文章。此处的祭文不同于悼祭文中的祭文。祭文作为悼祭文的一种形式,也是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演变而来的。徐兴华先生在《中国古代文体总揽》一书中提到:“(祭文)为祭奠死者而写的哀悼文章。初时,祭祀天地山川、祈祷雨晴、驱逐邪魅用祭文,后多用于祭祀死者以寄哀思。”②祭文是悼祭文的一种文学形式,是从旧时的祭文发展而来的,在唐宋时期成为悼祭文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是由于祭文的形式灵活多样,到后来,反而成为悼祭文最主要的文体表达方式。祭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收入的作品较少,其优秀的作品和作家在唐直到后来取得辉煌的成就。
任防《文章缘起》中提到后汉车骑郎杜笃作《祭延钟文》是目前见诸记载的最早以“祭”标题的悼祭文,现在已经不能找到,但就题目可以看出是具有悼祭文性质的文章。晋代祭文有庆亮《祭孔子文》、周抵《祭梁鸿文》,齐、梁有王增孺《祭禹庙文》、任孝恭《祭杂坟文》,北朝有魏孝文《祭恒岳文》、薛道衡《祭江文》等。唐宋时期出现了李白四六言式的《为窦氏小师祭漩小和尚文》,韩愈的散文《祭十二郎文》,苏轼韵语的《祭欧阳公文》和欧阳修杂言的《祭欧阳公文》等悼祭文。
五、四种体制的比较
以上即为悼祭文的四种基本的体制,由于文体自身的构成的双重性和文体的发展性,历代文人在进行文体分类的过程中,会经常将吊文与哀辞、诛文、祭文等悼祭类文体列在一起。现在许多学者做了相对细致的研究,如萧永生先生所写的《论潘岳的哀诛文字》、辽宁师范大学王丹先生的硕士论文《潘岳诛文的文学成就》、马江涛先生的《试论曹植诛文的新变》、辽宁师范大学郝静先生的硕士论文《吊文文体及宋前吊文研究》、陈莹先生的(((文选>中的吊文及其选录标准一一兼与<文心雕龙>的比较》、赵厚均先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吊文论析》等。悼祭文,又叫哀祭文,除了有祭文以外,还有吊、哀、诛等名称,后还有告某、哭某、悼某、葬某、奠某、悲某等。尽管各有差别,但在性质上都是一样的,主要作用都是纪念死者。
在研究论文时我们不仅要看到他们之间的差别,也不能忽视彼此之间的联系,先秦两汉悼祭文的主要存在形式是诛文,随着文学自身的发展,哀辞和吊文出现。在哀辞出现之初,与诛文在创作的形式上有较大的区别,吊文、祭文也在不断的产生变化,随着文学进入自觉时代,不同形式的文学自身不断的相互学习、借鉴、融合,悼祭文的不同表现形式不断发生变化。到唐代,祭文取代诛文成为了悼祭文的主要表现形式,诛文原本的功能性早已经削弱,和哀辞相互融合。悼祭文开始有最终定制。但是即使在魏晋六朝,悼祭文的不同形式不断发展之时,四种文体的内涵也是一致的。他们都具有这样的特点: 了。四}瓤是 }刃/}}戈.焦,瓤是麦淤笋;聋迹沐梦之万形)万久之i煮,泛全题.2尹Z二就可以着丛。
诛文初时是为去世的王宫贵族而作的,如《元后诛》、《明帝诛》、《司空陈公诛》等;哀辞是就早夭和意外死亡的人而作的,如《金瓤哀辞》、《吴大司马陆公少女哀辞》等;吊文和祭文的内容则比较广泛,有《吊张衡文》、《吊夷齐文》、《祭孔子文》、《祭梁鸿文》等。
2。四i乡力{岁万夕瓤哀fib:之膺,i寿之Z夕澎{迹丁才之人夕众悲‘厉序}u之膺。
任何人的死亡不论是正常的还是分正常的,对于他的亲人和朋友而言都是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精神上的痛苦。亲情和友情是人自然存在过程中最重要的情感,所以对逝者自然流露悲痛哀伤之情。《文章流别论》中说“哀辞之体,以哀痛为主,缘以叹心之辞”。)。刘n的《文心雕龙·祝盟》中言:“祈祷之式,必诚以敬;祭奠之楷,宜恭且哀。”②陆机在《文赋》中说“诛缠绵而凄枪”③。都是就哀思情感的描述。
3,对象虽然有所不同 ,但都是哀悼去世之人。
悼祭文的主题就是就祭奠悼祭逝者而言的,悼祭文的产生一定是有人不幸去世,这是最无容置疑的。人除原本的亲属自然关系以外,社会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父母、子女、姐妹、兄弟、朋友等关系连接着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微观的文体意义而言,悼祭文最主要的就是其实用性和功能性;从思想主题来讲,悼祭文都是为死去的逝者而作的文章;从思想感情而言,悼祭文都包含哀痛之情。综上所述,我们把这一类的文章统称为悼祭文。
收录悼祭文的主要文集有:
《全上古三代秦汉六朝文》是清代的严可均编纂的,收录上古至隋代作者3497人的文章。按时代先后为序,包括《全上古三代文》、《全秦文》、《全汉文》、《全后汉文》、《全三国文》、《全晋文》、《全宋文》、《全齐文》、《全梁文》、
((全陈文》、((全后魏文》、((全北齐文》、((全后周文》、((全隋文》和文章朝代不明的《先唐文》,共巧集。作者都列有小传,后列文章,悼祭文根据作者排序。
《昭明文选》共30卷,共收录作者130家。全书收录作品_514题。收录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悼祭文有诛文《王仲宣诛(并序)》、《杨荆州诛(并序)》、《杨仲武诛(并序)》、《夏侯常侍诛(并序)》、《阳给事诛(并序)》、《陶微士诛(并序)》;哀文《哀永逝文》;吊文《吊屈原文》和《吊魏武帝文》;祭文《祭古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