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刻认识佛教,必须懂得佛家哲理,以“因缘和合”为门径,升堂人室。佛教认为:“诸法由因缘而生”,“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因”即原因,它是引起事物生灭变化的根由和前提。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无凭无故地产生,“有因才有果”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事物之间存在着“因”与“果”的联系.但两者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同样的原因未必产生同一结果,这是因为同一原因,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产生的结果并不一样。由某种原因导致某种结果,其间的“必要条件”,就是所谓“缘”。人们常说“有因无缘”,就是说虽然“事出有因’几,但缺乏足够的“必要条件”,即没有“机缘”,所以未能出现预期的结果。要特别注意的是,任何事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只有当诸种因素彼时彼刻在某种条件下凑合在一起,处于某一特定交叉点上,才会引起生灭变化。“因”与“缘”的关系错综复杂,它们的特殊聚合状态,便是佛家所说的“因缘和合”。《大乘百法明门论疏》说:“众缘聚会,名为和合。”
因为万事都由“因缘”而起,所以又称“缘起”。“缘起”是佛教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本法则,正如《阿含经》说:“若见缘起即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显然,“佛法”、“缘起”、“因缘”都是同位的格,不知“因缘”就不能通佛理。“因缘和合”是佛教独创的哲学体系,它用辩证的观点看世界和人生,认为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处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网络之中。由于复杂的因果关系,事物有千变万化,世界在流动,人事多沧桑,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因缘”阐明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由“因”导致某种必然,又由“缘”产生种种变故,必然通过偶然表现为千差万别,叫人难以捉摸。“因缘”决不是盲目“迷信”,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理性思索,极富哲理。
以“因缘和合”的原理观察人生,找出了人生十二个变化的关节点,并推求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于是有了“十二因缘”的说法。它设定了十二个概念,即“老死”、“生”、“有”(指前世的存在)、“取”(欲望)、“爱”(偏爱)、“受”(感受)、“触”(感触)、“六人”(眼、耳、鼻、舌、身、意六种机能)、“名色”(意识)、“识”(思维)、“行”(行为)、“痴”(即痴迷,又称无明)。它们前后相续,互为条件,互为因果,构成一条因果链结,故又称为“十二支缘起”。它把任何人都无可避免的“老”和“死”这种生理现象作为讨论的起点,按“因明学”的方法进行推,由果追因,用以解释人生的本质及流转过程,谓之“业感缘起”。佛教抓住“生”和“死”两端,从生理、心理、精神上进行剖析,追根溯源,探寻痛苦的原因。没有“生”便不会有“老死”,故生是老死之源。“生”因“有”而起,“取”因“爱”而起,“爱”因“受”而起,“受”因“触”而起,“触”因“六人”而起,“六入”因“名色”而起,“名色”因“识”而起,“识”因“行”而起,而“行”则是“痴迷”的结果。“痴迷”是因心灵受到蒙蔽而不明事理,故日“无明”,由此推导出“无明”是痛苦之源。这种因果关系,符合由外界引起感觉,由感觉引起思想、行为的规律,在认识“自我”这个意义上,是深刻的、理智的,不失为一种大智慧。然而,由“生”陡然转向了前世的“有”,就显得过于勉强,事实上是用“业报轮回”的宗教概念来作填充,显出理性与宗教意识杂驳的特征。
将“十二因缘”推而广之,延伸到过去、现在、将来三世,剖析前因后果,又推演出“三世两重因果”在佛教看来,世界是无边的,时间是无限的,它有过去、现在和将来。这种时空观显然是正确的,但对有限的生命来说,“前世”与“来世”只是一种宗教概念,并不具有“真实存在”意义。它的理论是“业报轮回”,认为人的“业行”(所作所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即报应),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记(无所作为)无报。”这种因因果”管“轮回”是虚无缥缈的,但它似乎给人一种警示,叫人多行善事,不要作孽,却又有利于人们“自我控制”,对社会治理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