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上来说,行孝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常人都注重的事孝,对父母的生前之孝;二是父母去世后的葬礼之孝;三是身后之孝,也就是时常祭祀先祖。佛儒在行孝的实践方式上都包含这三个阶段,只是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下面来加以说明。

儒家孝道主张“父母在,不远游”,《孝经》中更提出孝子事亲的“五事”:“居则致其敬者、养则致其乐者、病则致其忧者、丧则致其哀者、祭则致其严者。五者备矣,然而能事亲。”要求在父母年老体衰时儿女必须居家孝养,父母去世时,主张厚葬父母以彰显孝道,守孝期间的子女要烙守礼制,衣食住行都要严格规定,饮酒作乐和亲近女色以及婚嫁等行为更被视为有违孝道。《孝经》丧亲章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掉衣袅而举之,陈其口篡而哀戚之。僻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詹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儒家对逢年过节拜祭父母、祖先亡灵也有极为细致繁杂的规定,不同等级身份的人,有不同的孝的形式和内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视身后之孝。
与儒家相比,佛教孝道更注重精神上的孝,并把持戒修行与行孝相结合,认为念佛本身就是行孝。佛教有三世轮回之说,认为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终结,生命是没有始终的,是不断循环的一个过程,死亡只是代表过完了这一轮回,生命还会进入下一轮回过程之中。因此对父母的过世并不过分伤感,认为无需穿丧服守孝,只需要默默悼念为父母超度亡灵,静心修行,以佛法功德回向父母。此外,每逢父母的忌日和特定节日期间,佛教徒也都会追念祭祀去世父母。佛教的这种追祭方式,对儒家孝道的实践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以致到明清时期,每逢葬礼和追祭的法事活动,人们大都愿意请僧人前来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