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谈到:“佛教在民间已具有类乎福音的潜势力,大慈大悲即为其福音,它的深人民间最活跃最直接的影响为轮回转生之说。佛教的轮回原理包括“业报论”、“三世论”和“六道论”,在此基础上的“轮回”就是指在因果报应即“业报论”的基础上在“三世”的过程中经过“六道”的轮回得以升华,即有现报、生报和后报。它强调今世的所作所为可能对来世造成不同的果报,让众生在轮回的过程中以一己之力来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在“种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业”的主体的自由意志。对于林语堂来说,这种“业”与“罪”意味着束缚与累赘。

林语堂将佛对人类生命的评语合并为四个字:怜悯一切。于他而言,“佛、叔本华,及弗洛伊德,虽然开辟了想及人类思想的新前线,但都面临罪恶及欲望的事实……佛及叔本华都提倡欲望的抑制及苦行主义。这种观念我不大喜欢,因为那是假定欲望的本身是罪恶的,这然不真实而且无法使近代人的良心信服。”口py基督教所推崇的是“救赎与原罪”,它认为人类因有原罪而无法自救,基督教的原罪让林语堂认为基督教徒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包在一个“拯救”的“包裹”里,他认为基督原罪的观念太神秘了,而佛教认为肉体是罪恶的根源,无论是欲望的抑制或赎罪,林语堂对佛教和基督教的罪都持有批驳的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罪”不过是人的本能,“只有当它们终于违犯法律及正当行为及公共秩序的时候,才成为罪。
但是林语堂肯定“业”的观念,因为这种特殊的观念:轮回教义的结果,是教人对一切动物仁慈。他并不肯定“三世说”和“六道说”,拥有“科学”与“人文”两个文化世界的林语堂,对于“轮回说”中所包含的迷信思想是反感的,在他的小说中大多数情况下刻画出来的信奉佛教的人物,烧香拜佛,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对来生的盼望或者是因着业障而对六道轮回的惧怕。从某个层面上来说,他所理解或者说感兴趣的佛教,理应是禅宗,它有一种毁灭所有教义的力量,“一个禅的信徒不介意有无上帝,有无天堂及地狱,有无抽象的灵魂。它生存、感觉,及知觉;他绝不推论或思考。禅宗思想就像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生活经验,他和我们每天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对日常审美的阪依,还是对生活生命的热爱,林语堂可以说是一个现世主义者,而非悲观主义者。所以在对轮回教义的理解上,林语堂最看重“业报论”,但是却又反对因为欲望而有的“罪”,这种观念也就显得自然而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