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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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12 09:54:09 点击数:
据说释尊在出家之后曾拜婆罗门的两位仙人为师,其后立志长期苦行,后来连这种执著也一并舍弃,进人冥想境界,并最终得悟终极真理。这种真理作为无我·缘起之“法”使理解成为一种可能,得道后的释尊告诉人们,只要能够在内在的精神层面实现对于这种法的自觉,便可以从人生的烦恼中解脱出来。也就是说,世俗世界烦恼的根本原因虽然并不在于外在的环境,而是由于人自身的内在精神性因素。但释尊却认为,并不是逃避现实就可以摆脱这些烦恼生存下去,而是只有通过现实社会的改革的连动作用才可能实现。在《经集》等佛教原始经典中可以见到这样的记载,释尊无论对于出家修行者还是在家修行者,都反复强调应该让自己的举动上合乎“理法”,并具有一种自制式的大慈悲。通过这种教化活动,释尊向世人推荐了一种有节制的经济生活,劝导国王推行一种基于法的慈悲政治。此外,他组织没有身份差别的平等的出家教团,对深受种姓等级制度束缚的印度社会的人们产生了极大的精神感化作用。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浏家港皇家陵园,

由此,释尊的宗教运动无疑就变成了旨在进行基于人的精神变革的伦理性社会改革。后世的部派佛教或大乘佛教,由于理论上向学问方向倾斜以及将释尊神格化等原因,使释尊作为伦理指
导者的意义受到轻视。13世纪日本的佛教僧人日莲开始提倡“一代之心要乃法华经,法华经之心要在不轻品。不轻菩萨之敬人为何故?教祖释尊之出世本怀在示为人之道‘’,并以法华经思想为依据,将释尊的教说视为处世伦理。今天,崇信日莲的创价协会重新呼吁通过每一个民众的“人性革命”来实现世界和平。这种思想的源流毫无疑问是出自释尊基于精神变革主义的社会改革志向。
然而,西方近代的思想家们却一直坚持通过努力对理想社会制度的建构来实现人的幸福,其结果固然使我们建立了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相比更为自由、平等的社会制度,然而追求制度论理想的近代社会思想,虽重视人的主体性,但又陷人了基于环境(社会制度)决定人的幸福的环境决定论之中无法摆脱。真正的具有主体性的人的社会改革,必须是基于人在任何方面都不依存于环境立场上的环境的改变。在这种意义上,释尊提倡“以己为依”,优先考虑人的内在精神层面的变革,并以此为依据发起社会环境的伦理改革,正是以建立以人为主体的理想社会为目的的。当然,释尊的社会改革最后只是止步于伦理的维度,而没有涉及到制度的维度。但伦理层面的社会改革也必将与制度的改革相关联,这一点阿育王以“法”为基础的统治、龙树的《宝行王正论》中关于社会政策的建议等事例均可为证。从精神变革到伦理改革,再由伦理改革到制度层的改革—只有这种渐进主义的道路才是真正实现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改革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