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结构,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富于这种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个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灵魂不灭的观念。
在人类先民看来,生与死是矛盾的,由于人们对人的躯体变化无法进行合理的解释,则从精神层面进行错误的解读,认为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另一个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幻影。前者是人的肉体,后者是人的灵魂,认为人死了就是人的灵魂离开其肉体。人的肉体可以消失,是其音容笑貌的消失,但人的精神却难以消逝,尤其是亲人与死者建立起深厚的情感难以消失。也就是说,从感情上看人的精神是难以消逝的,人的灵魂是永存的。这也是万物有灵、灵魂不灭观念的心理基础。
在原始先民看来,灵魂是死者生命的延续,人死以后灵魂不灭。原始先民认为灵魂有一个去处。中国道教的最高境界是人死后成仙,“成仙”是人的生命的延续。所谓“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也就是“天人合一”,反映了先民基本的生命观念,与“灵魂不灭”有异曲同工之妙。在红水河流域的壮族地区,对灵魂所在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就是人死了就去了“花山”,是对现世的解脱。“花山”是“老祖宗”所在,是对生命一灵魂的另类认知。这种灵魂不灭的生命观念在我国南其他民族的丧葬习俗中可以找到佐证。如纳西族的《送丧歌》中有这样的唱词:“愿你的生命(灵魂)像竹子一样,来年在这里生长。”哈尼族的祭词是:“大树死了一棵,许多小树长出来,世间的老人死了一个,留下一大群子孙。”怒族的祭词说:“一代死了一代生,一辈老了一辈青,不死没有再生呀!不老没有再青。”
壮族社会认为生命有“再生”而不是“人人得一生,不得再生”的生命“不再性”。灵魂不灭、生死轮回的生命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与姆六甲神话有关。美丽的神话使人们深信,人的肉体死了但灵魂还在,人死只是其形体在人间消失,而人最为本质的灵魂就要返回姆六甲的花山还原为花,适当的时候又离开花山投人凡世,生命就由诞生走向死亡,完成人生的旅行。这种灵魂不灭的生命观在桂西北红水河流域尤为盛行。
与儒家重现世、不重来世的生命观不同,壮族人认为人死后要回花山,若干年后重新转世回到人间,即人的灵魂不灭,生命经过整合与重构并通过另一种方式再生。因此,现世再多的苦难都无所谓,可以转化对来世更多的期待。在广西上林县新联,人们要给死者举行超度亡灵升天的仪式:一个道公撑伞(不论晴雨)爬上厅堂的屋顶,揭开一些瓦片,使其成为一二尺见方的“天窗”,然后从“天窗”垂下一条宽一二尺的白布,下端盖在跪于棺前的孝子(长子)头顶。这时,棺前的师公同时作法,让死者亡灵出棺,并经过其子之身登上白布“天梯”,由“天窗”上的师傅接上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