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奴牌制度在中国被雇佣仆役关系和租赁佃户经济取代的同时,朝鲜半岛的奴婶文化却方兴未艾,现存的高丽、朝鲜史籍中有不少论及奴婶在国计民生中重要作用的文字。
首先,他们被视作地主阶层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地主的全部生活所需,包括祭祀使用的一切物质,全部来自对奴牌的剥削:
《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卷四十六,世祖十四年(1468)六月丙午条,梁诚之上疏:“我矍邃玺鲤之法,其来尚央,而士木夫倚以为生者也。夫田地人之命脉,奴婶士之手足,轻重相等,不可偏废。”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卷二三六,成宗二十一(1490)年正月丙子条,成宗(传旨议政府):“我国士族以奴蟀田地保门户,故一口藏获、州亩田地鱼得之则生活里失之则饥寒塑所系甚大。”

其次,奴牌的存在有助于明确封建等级制度,即通过对被统治阶层的压迫和歧视,彰显统治阶层地位的崇高:
《高丽史》卷八十五,刑法二,奴碑条序文:“东国之有奴脾,大有补于风教,所以严内外、等贵贱,礼义之行,靡不由此焉。”
《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卷四十三,世祖十三年(1467)八月己亥条(张维、姜硕期启曰):“夫大家世族之为大家世族,以其有奴妹也,以此而有内外上下之分,礼义廉耻之养也,气力之成、名望之著也。”
《朝鲜王朝实录·仁祖实录》卷十四,仁祖四年十一((1626)月庚寅条:“我国士族奴蟀,诚天下之所无,而上下有统,尊卑有定,国家之所以维持者,实赖于此,虽当兵乱之际,士族皆以名节自励,绝无叛国投贼者。”
最后,他们极少的个人财产,也屡屡为主人剥夺,如《世祖实录》卷十三,世祖四年(1458)正月己丑条,续户典:“奴婶耕本主田地者,身故后并令还主:着自己田地,则有子息者给子息鱼无子息者给本主。”
总之,朝鲜王朝时期的奴婶有着极其悲惨的命运,他们世代为奴,供主人差遣,和田地、牛马等财产一样可以被买卖赠予,其教养、婚姻甚至生死全由主人决定,他们居住的房屋与牲口毗邻sz,条件十分恶劣,祭祀自己的祖先对于这样一个阶层来说无疑是一种奢望,非只如此,他们还被要求将主人的祖先当作自己的祖先来尊敬,实际上,在当时士大夫祭祀祖先的活动中,奴牌也确实扮演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