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无境”对于中国书法即心识似外境显现的基本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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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7 12:21:51 点击数:
“唯识无境”的基本含义通过“无外境”与“唯有识”两个方面显示,外境是凡夫(从佛教的立场来看)所认知的境界。唯识学认为,外境是凡夫所执,作为唯识意义上的外境,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外境是与唯有“识”相对待而立,而是凡夫认为外境实有,但实际绝无体性,为凡夫增益性的存在,所谓所执。外境作为凡夫的所执,当然会依于凡夫的立场而有种种形态。二是世间一切现象的存在,都不过是人心识所显现的影相而已。心识具有识变功能,能变现一切境,心识所显现的镜相是外在的相似之境。这一点《解深密经》说的很清楚:“若诸有情自性而住,缘色等心所缘影像……亦无有异。而诸愚夫由颠倒觉,于诸影像,不能如实知唯是识。”(《解深密经》卷三)因此,从唯识论审视,书法作品和审美现象就是心识所变现的影相和审美感觉,书法实质是内识似外境的显现。在一般的书法理论中,往往将书法作品、书法鉴赏活动视为客观存在的意向对象,唯有此对象,书法之美或者不美才能成立书法现象审美之根本原因。“唯识无境”理论提出了不同的学理思考视野,唯识学认为外境是不离识的假有,并非“境”不存在,而是不离心识的虚妄显现存在。唯识学把人的心识分为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这样论述眼识、色、意识之关系:“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从唯识学基本观点来看,世间书法审美现象的发生就是阿赖耶识(本识)—末那识—意识—眼识—所缘外境(书法影相)的互相熏习作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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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唯识学角度谈世间一切现象包括书法审美或创作,总不离开心识去说明外缘境界。东汉蔡《书势》说道:“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东晋王羲之《论白云先生书诀》也说“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中国书法造字就是仓领“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中国书法作为世间艺术生成,总体离不开自然阴阳大道与人心的抽象化,通过汉字笔法、结构和章法的外观形态表达“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无论对天地自然之理的高度抽象,还是人心情性的抒发,我们通常认为的书法存在现象,但在唯识学视域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都没有实体,都是心识所变现的假相,所以唯有“识”,表示除了识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因此唯识学将书法现象作为心识似外境的显现对待,书法根本上是心所执着的“外境”,也就说书法之“法”,是心识意义上的安立,并无实体性,心识所缘对象书法作品和审美意识即为不离识的外境而存在。唯识学强调识的功能作用而将识区分为多识的情况下,诸识功能作用的差别就凸显了出来。比如书法审美能发生,首先是我们的眼根对书法(唯识学称之为色尘)会挟生一种能见的作用,这作用就是眼识。眼识起来缘境而了别书法,是眼识的见分依托书法影像生起眼识自己的相分来缘,第六意识所缘的境界极为活跃而广阔,前五识包括眼识生起时,它跟着出来活动,前五识不起时它仍然可以活动。第六意识的活动领域又可细分为五俱意识和独头意识等等,在眼识、第六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的复杂作用下,书法现象作为外境得以显现、变现和认知。
唯识学如何看待心识所显现的书法现象?唯识学三性说是其义理系统的主要支柱之一,三性即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唯识学之三性说以依他起性为中心,当今学者周贵华指出:依他起性即是诸法之缘生性,或者缘起性。依他起性意味着有为法须仗因托缘,方得生起。瑜伽行学中,依他起性不直接称为缘起性,反映到具体法安立上,依他起性指唯心意义上之识,识摄一切唯心性之因果。唯识学依他起性的“他”限定指阿赖耶识所摄之种子。在唯识学看来,外境是绝无体性的,是凡夫之颠倒执著,因缘和合而生心识,即是依他起性。《唯识二十论》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这里自种即是自习气种子,诸识由自种子生起,也就是依他起性。凡夫心识生时,似外境显现,凡夫于中执为外境。书法影相作为心识对象外境,被我们的心识之显现颠倒之所执,即成遍计所执。瑜伽行派建立遍计所执性来涵括凡夫之一切执著,所谓一切体相皆无,遍计所执者,即有情以妄情周遍计度、增益损减之所执。从这里论述可以看出,书法“审美”感觉何以能发生,直接就是心识对书法外境的遍计所执和虚妄执著。在《辨中边论》《大乘庄严经论》等论中,外境即所取、能取,心识在似外境显现时,不仅似所取显现,而且亦似能取显现,心识所显现之能、所二取即是外境。书法审美就是所取、能取依心识发生的虚妄分别现象,所以我们欣赏王羲之《兰亭序》的行云流水、自然之美,与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的悲愤共鸣等等都是心识对书法外境的显现、执著作用,我们产生书法“美”和“不美”也是心识的二取作用。唯识学语境下,书法作为外境影相并非真实存在,而纳入了识的显现功能的考量范围。
因此,对于中国书法即心识似外境显现的基本定位,唯识学角度考量书法现象并不是回到通常意义的书法学理论。唯识学观书法和通常书法理论的根本区别有:1.唯识学以“识”的似外境显现统摄中国书法现象。外境是凡夫所认知的境界,而识是凡夫产生外境之执的所依,唯识观说明外境是所执的虚妄分别,本无体性,只有识作为凡夫执著外境的内在支撑,是有体性的存在。凡夫执著境界的能取和所取二者实无体性,因此在唯识学中被称为遍计所执性,没有种种外境,只有凡夫心识似种种外境显现,但凡夫不能如实了知,即于此显现为周遍颠倒分别,执为种种外境。因此唯识学意义的书法现象是假有层面安立,归根结底是心识的似外境显现,凡夫对书法作品存在和心理感觉产生颠倒认知,执著为实有,其真实是识的似外境显现功能,这就把书法纳入识的范畴,不同于世间把书法作品、书法心理作为相对独立的存在来看待。2.对于世间中国书法审美现象的生成机制,唯识学归结于心识依托阿赖耶识种子因缘和合熏习的生起法。书法中常说“书如其人”,唯识学的解释就是阿赖耶识种子熏习使然,眼等六识在佛教中是共许多粗显之识,其中前五识缘五色境而转,第六意识缘自境法乃至前五色境转。众生心识种子熏习不同,第七末那识、意识、眼识所得心差别相、见相分不同,因而产生种种不同的书法审美认知显现,因此“唯识无境”对书法现象的考量集中于心识的似外境显现、变现功能。3.书法产生的审美现象是“心识”缘似外境的分别。唯识意义上的唯识观主张无外境,唯有内识,而此内识是乱识性,即虚妄分别。大乘佛经《辨中边论》说“虚妄分别由此义故,成非实有,如所现起非真有故;亦非全无,于中少有乱识故。”“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凡夫所认为的外境,包括能取、所取是决无体性的,心识的似外境显现是虚妄分别,在此意义的心识是染识即乱识。从大乘唯识学角度来看凡夫对书法审美的执著不仅是识的似外境显现,而且是乱识的虚妄分别现象,执着抓取书法审美现象是杂染识的根本作用,乱识是与虚妄分别相应而起之识,净识则是与无分别智相应而起之识,净识与圣者位即菩萨位、佛位直接相应,圣者的清净识对书法审美的虚幻显现如实了知,这充分表明了大乘佛教对世间书法审美执着心理的根本判定。4.唯识无境着力强调的是“境”不离“识”,“境”依“识”起,书法现象就是“境由心造”,是“俗谛”层面的安立,这一判定是在“有为法”之中成立,在唯识宗修行见道位的解脱层面的“无为法”而言之,“识”本身是要转舍的,即“转识成智”的转依之道,唯识无境是大乘佛教修行成佛之道的理论准备,和一般世间书法审美心理主旨表示出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