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肇解答刘遗民的三个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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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30 11:21:05 点击数:
第一个疑问是:
用即寂,寂即用,神弥静,应途动,……是以知不废寂,寂不度知……。但今谈者,所疑于高论之旨,欲求圣心之异,为谓穷灵极数,妙尽冥符邓?为将心体自然,灵怕独感邓?若穷灵极数,妙尽冥符,则寂照之名,故是定慧之体耳。若心体自然,灵怕独感,则群数之应,固以几乎息矣。这一疑问是说,般若之知寂照不二(寂即用,用即寂),然而对于该论的义旨人们是不能理解的,而从中总想求得般若圣心寂照之异。那么如果说般若圣心寂照不异,是说“穷灵极数,妙尽冥符”,则有寂照之名,就应有定慧之异,定是寂、慧是照,寂照不一。如果说般若圣心有自然心体,不加功力,而灵明淡泊独存感应,那么圣心是超然的,则失去了照鉴外物的作用,所谓圣心就是无关于应化的了,在这里只有寂体而无照用,又怎么能说寂照不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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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质疑,僧肇的回答是:
妙尽冥符,不可以定慧为名;灵怕独感,不可称群数以息;两言虽珠,妙用常一,迹我而乖,在圣不殊也。
何者?夫圣人玄心默照,理极同无。既曰为同,同无不极,何有同无之极, 而有定慧之名。
另一方面,从般若神应上说:
圣心虚微,妙绝常境,感无不应,会无不通,冥机潜运,其用不勤,群数之应,亦何为而息那?
圣人之心,空虚精微极妙绝境,感之无不应,会之无不通,妙智默运,而其鉴照作用却是自然而然的,怎么能说群数之应可息灭呢?这又是为什么呢?僧肇认为,问题的核心在于以“有、无”看待般若,在此僧肇作了详细的阐述:
夫心之有也,以其有有,有不自有,故圣心不有有。不有有,故有无有。有无有故,则无无。无无故,圣人不有不无。不有不无,其神乃应。
意思是说,常人以心之有知,是待攀缘而后有知,既然待缘而后有知,那么知就不是自己本有的。圣心不以待缘而后有知为知,不以待缘为有知,则圣心有无知,然而圣人亦没有无知之相,所以圣知是“无无”的。即是说,圣人之知是“不有不无”的,“有、无”是心取相设名的结果‘,很显然,僧肇是用了大乘中观学不落两边的思维来解释般若无知思想的。接着僧肇即对般若非有非无之说进行讨论:
夫有也无也,心之影响也;言也象也,影响之所攀缘也;有无既废,则心无影响。影响既沦,则言象莫测。言象莫浏,则道绝群方。道绝群方,故能穷极数。……故经云:“圣智无知而无不知,无为而无所不为。”
正由于它“道绝群方”,无一处粘著,所以才能“穷灵极数”。其超于名相之外,心行灭言语断,不可以有无名之,“道超名外,因谓之无;动与事会,因谓之有”,只是强为之名耳。所以说般若圣智是无知而无所不知、无为而无所不为的。此无言无相寂灭的道理,哪里是说有即为有、说无即为无‘气有和无是常人之见,以为“闻圣有知”,便“谓之有心”;“闻圣无知”,便“谓等太虚”,从而产生了“边见”,而不懂得实相真谛的道理正是“处中莫二之道”的中道观。僧肇进一步解释道:“万物虽殊,然性本常一。不可而物,然非不物。”万物以性空,则常是一,所以不可把性空的假有当作为实有,然又不是断灭空,尚还有假有,并不是什么都没有。所以‘怪人不物于物(不以物为实有),不非物于物(亦不否定物为假有)。不物于物,物非有也;不非物于物,物非无也。”由此可见,物应是非有非无的。般若观照真谛应该是:“非有所以不取,非无所以不舍。不舍故妙存即真,不取故名相靡因。名相靡因,非有知也;妙存即真,非无知也。故经云:般若于诸法,无取无舍,无知无不知。此攀缘之外,绝心之域,而欲以有无法者,不亦远乎!’’这就是说,非有则性空无相,不取,那么,名相用不到了,非有知。非无则性空即真不舍妙有,也非无知。既非有知,亦非无知,所以般若之于诸法,既无取亦无舍,既无知,亦无不知。其超越于名相之外,所以不可说它是有,也不可说它是无。
第二个疑问是:
疑者,当以抚会应机,睹变之知,不可谓之不有矣。而论旨云:本无惑取之知,而未释所以不取之理。谓宜先定圣心所以应会之道,为当唯照无相那?为当咸睹其变耳即若睹其变,则异乎无相;若唯照无相,则无会可抚,既无会可抚,而有抚会之功,意有未悟,幸复海之。
这是说,般若能照鉴万物,与万物及其变化相应,那么般若之知不可说是没有,然而论的义旨却说:本无惑取之知,又没有说明没有惑取之知的道理。这就应当先作决定,圣心之“所以应会之道”,当是“唯照无相”呢?还是咸睹万物的变化呢?如果是“咸睹其变,则异乎无相”,那么,般若不能是无相无知。如果是“唯照无相,则无会可抚”,也就般若不能与万物相应会的道理。既然不能与万物相应会,则般若失去了照鉴的作用,又怎么能说般若是无知无不知呢?对于刘遗民所提出的第二个质疑,僧肇也以“处中莫二”的中观思想给予了解答。
僧肇对此问指出:“无相与变,其旨不一”为问题的核心,是由于刘遗民对于“即真”的意义(即指有无一如之真义)迷惑而未通,才会形成“睹变则异乎无相,照无相则失于抚会”的观点。然而如果按照刘遗民的说法,将造成色空分为二,“观色空时,应一心见色,一心见空。若一心见色,则唯色非空;若一心见空,则唯空非色:然则空色两陈,奠定其本也。这是说,在同一时内,见色不能见空,见空不能见色,从而无法正确地理解二者的关系,而把空色两者作了分离,背离了莫二之道,违反了般若经教。对此僧肇援引佛典说:“经(指《般若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此可见,般若观照的境,乃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二者是统一的,色空(有无)是不二的。因此僧肇说,佛经上所谈的“非色”,“诚以非色于色,不非色于非色。若非色于非色太虚则非色,非色何所明。若以非色于色,即非色不异色,非色不异色,色即为非色。即是不离色来谈“非色”,并不是以非色来谈非色。如果离开色来谈非色,则太虚是非色。这就落入了断灭空的观点,把空等同于“太虚”了。所以经上讲的是不离色来谈非色,即非色不是异于色了。既非色不异色,色即是非色。所以知道“变即无相,无相即变”。而且佛陀说法因众生的见解不同,所以认为教中所说有异。若据经典中查考,推究圣人所说的本意,则“是以照无相,不失抚会之功,睹变动,不乖无相之旨。造有不异无,造无不异有,未尝不有,未尝不无”,此谓“不动等觉而建立诸法。色即非色,非色即色,空即有,有即空,空有不二,所以知变即无相,无相即变。因此般若照无相而不失应会之功,睹变动不异无相之照,两者莫二,未始有异。从这个道理来推知,“寂、用”只是假名,假名之间并不相妨碍,所以不可说“睹变之知,异无相之照”。但恐怕人们听后谈论误解“空有两心、静躁殊用”的方便说,所以说“睹变之知,不可谓之不有”。究极之说应是“至人终日应会,与物推移,乘运抚化,未始为有;,圣人的心是这样的,哪里有可取之处呢?
第三个疑问是:
论(指《般若无知论》)云:无当,则物无不当;无是,则物无不是。物无不是,故是而无是;物无不当,故当而无当。夫无当而物无不当,乃所以为至当;无是而物无不是,乃所以为真是;岂有真是而非是,至当而非当,而云当而无当,是而无是?若谓至当非常当,真是非常足,此盖悟惑之言本异耳,固论旨所以不明也,愿复重喻,以祛其惑矣。
这是说,《般若无知论》讲无当无不当,无是无不是,是而无是,当而无当。无当而物无不当,以物无不当,是以为至当;无是而物无不是,以物无不是,是以为真是;而又说:当而无当,是而无是,那么又怎能说真是可以非是,至当可以非当呢?
僧肇对于这一质疑答以:
若能无心于为是,而是于无是,无心于为当,而当于无当者,则终日是,不乖于无是,终日当,不乖于无当。
这就是说,于无当,不能执著于此当,执著于此当,仍是当,不是无当了。于无是,不能执著于此是,执著于此是,仍为是,不是无是了。所以要无心于为是,是即无是:要无心于为当,当即无当。这就符合大乘中观学的莫二之道。若对无是、无当文字上的执著,有是于无是,有当于无当,即真是把无是当作肯定的对象,至当把无当作为肯定的对象,这就有了主客的对立,般若也就有了攀缘的对象。这样就会产生“名相以形,美恶是生,生生奔竞,孰与止之”。因此,般若之知一定是: “空洞其怀,无识无知。然居动用之域,而止无为之境,处有名之内,而宅绝言之乡,寂寥虚旷,莫可以形名得。若斯而已矣。”般若即是无知而无不知、无当而无不当的,是超越于名相而又不离名相的。
从以上的问题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回答刘遗民的这些疑问时,僧肇大师己采用大乘中观学的思维方式,根据非有非无、有无一如的道理,一一解答他人把般若与真谛所作的二元对立、把真谛当作般若所攀缘的对象等误解,并进一步阐述了般若无知而无不知—无知即知、知即无知的学说。
总之,僧肇《般若无知论》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了般若空智的体用特性。般若空智是大乘佛教对于诸法实相的认识,与经验世界中的认知活动不同。般若之能知与真谛之所知之分只是为了言说方便而立的假名,本来无二无别,“即同而异”“即异而同”,既无名之法,也不可论说。说万法皆空,非指万法不存在,而是指万法存在的不真实性,万法也是虚寂幻化的。在虚寂中不失观照、观照中而不失虚寂.故般若空智非一般语言文字所能表述,但离开语言又无法言明其理。简言之,佛教真理本无言,然非言又不能呈显真理。因此,佛教般若空观的智慧,是以非有非无、有无双遣的大乘中观学的思维方法,来观照万法性空的真实本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