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认知科学与宗教认识论改革派的比较
作者:
日期:2021-06-08 10:26:34 点击数:
作为宗教阵营中最为开明的一部分人,宗教认识论改革派己经率先对宗教认知科学表态,他们选择靠近而非批判,虽然本质上二者的主张有所不同。
宗教的认识论改革派否定了启蒙证据派的主张,在认识论改革派看来,这些证据仅借助于人类的认知器官是无法满足的,而对于上帝的信仰不应因这些认知上的局限而被否定。认识论改革派成功规避了与快速发展的科学正面冲突的可能,而是迂回地将信仰解读为上帝赋予人的认知官能的一种内在功能,把信仰解释为一种类似于信任的情感关联,从而成功摆脱了无神论者对于证据的纠缠。
从认识论改革派的角度看,他们至少列举了三个理由,表明一个人不需要任何论据而信仰上帝是恰当的或合理的。“第一,由于我们的大多数认知官能可以直接产生信仰,在没有任何证据或论据的情况下,仅靠良好的归纳思考就可以知道,一个 ‘信神官能’可以直接产生信仰。第二,信仰上帝更像是信仰一个人,而不像信仰某种科学猜想。如果信仰上帝更像是信仰其他人而不是像信仰原子,那么对人适用的那种信任也就适用于上帝。第三,当代认知科学似乎己经证实,我们拥有的认知官能可以产生对精神存在的信仰。”然而,这样的理由到底对哪一部分人具有劝诱的功能尚需要勘测。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

美国当代著名的基督教哲学家普兰丁格喜欢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为基督教信仰辩护。与加尔文略有不同,普兰丁格认为,对神的感觉是一种非意向性理解能力。在他看来,对上帝的信念与对他人心灵的信念处于相同的认识地位,即如果他人心灵可以合理地被接受,则对上帝的信念亦可合理地被接受。如何你爱一个人,你总是能够找出爱她的理由。宗教就像这种爱,你被它的信条所吸引了,不由自主,如果非要解释,那么这种解释也不会是统一的。普兰丁格对宗教科学解释的反对可以概括为一句时下的流行语:“爱真的需要理由吗?”
周伟驰先生曾针对普兰丁格“有保证的基督教信念”的宗教真理认识论进行评析,在他看来,普兰丁格的排他论的宗教真理认识论并不能保证基督教信念在面对其他宗教信念时具有优越性,因为其他宗教也可以宣称它们符合普兰丁格的宗教真理标准,从而它们的信念为真,因此普兰丁格的认识论是自相矛盾的、失效的。有时候我们的所谓“选择”看上去就是“任意的”和“非理性的”,但为什么不将它们视为上帝所赐的礼物呢?宗教是历史的、生命的真理,不是脱离了信者生活形式的抽象真理。
与古典的基要主义相比,认识论改革派显然更加开明。根据基要主义的观点,信仰上帝需要证据支持,而对于认识论改革派而言,人类己被上帝赋予了许多能够产生信仰的认知官能,所以,信仰的产生并不需要证据支持,也无须经过推理和论证。加尔文认为,上帝赋予人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感觉。只不过,这种本能感觉的来源是上帝,而在人的心灵深处,由于人的自然本性使然,天生对神性的事物有一种知性。在他看来,“上帝亲自在所有人的身上植入了一种对其神性威仪的理解能力。无论人们如何更新对他的记忆,他都会不断放射出新的光晕。”②其实,《圣经》中原本就有这样的语词,“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己经给他们显明。”(((圣经·新约》罗马书1:19);“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楼 (《圣经·新约》罗马书1:20)
对上帝的信仰问题是认识论改革派与宗教认知科学共同关注的问题。凯利·克拉克(Kelly James Clark)博士比较了宗教认识论改革派与宗教认知科学的主张,他发现其实在加尔文神学与宗教认知科学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点,即对上帝的信仰是人类信仰的自然状态,因而是永远无法摆脱的。宗教认知科学也同样主张,对神的信仰是一种非思考性的、本能的东西,是由认知官能或系统不经过推理而产生的。但是,二者的区别是,认识论改革派认为,“上帝官能”是由上帝赋予每个人的;而宗教认知科学则认为,每一个人身上的“认知官能”是在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②
凯利·克拉克发现,“宗教认知心理学家认为,天生的认知官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自动地产生一种对超自然中介的非推理性信仰。他们声称,这是所有人类的自然信仰状态。以这种方式产生的信仰并不十分确定,在不同的文化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观点更接近于对加尔文关于对神的感觉的论点,而与普兰丁格关于实际上专注于对一个神的感觉的论点相去甚远。另一方面,这种信仰的意向性却又更符合普兰丁格关于对神性的感觉是一种意向性理解的观点,而与加尔文关于神的知识更像是先天概念的观点是完全相悖的。”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发现,宗教认知科学与宗教认识论改革派思想有一些共同点,甚至于某些方面还惊人地相似,尤其是关于“信仰的顽固性”方面,但是在我看来,一种神学理论与一种科学理论虽然碰巧有某些相似的地方,但不会有实质意义上的关联。客观上,这样的比较可能有利于有神论与宗教认知科学相融通,对于有神论信仰而言,或许是一种颇具战略眼光的选择,可以吸引一部分崇尚科学,又不放弃信仰的人追随。但是从纯粹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比较并没有实质意义。认识论改革派与宗教认知科学的差别其实很大,他们的出发点不同,落脚点也不一样,只不过,他们不约而同地证实,信仰是一种具有某种顽固性的东西,即使人们努力摆脱宗教信仰,但是宗教或类似的信仰还是会慢慢地回到他的人的意识之中。宗教认知科学家斯特兰预测,既便到将来的某一天,宗教果真消失(这是一种假设),那么,世界亦会存在各种小迷信。但是,这样的预言不代表宗教认知科学家会把上帝置于全知全能的神圣地位。
意大利宗教学者奥维多对于宗教认知科学的出现对神学的影响做了相应评估,在他看来,神学研究完全不应该将宗教认知科学视为洪水猛兽,而是应该积极地了解和研究这门新兴的学科,并大胆借鉴其研究成果以丰富现代神学解释。对于神学而言,宗教认知科学对于宗教经验的解释是完全不同的,也许一部分神学家认为他们是危险的,但是,奥维多认为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宗教认知科学对于神学研究而言是有用的。首先,对于宗教而言,认知方法有助于以不同的方式阅读圣经文本并提供新的解释学工具,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传统基督教作品。第二,在承认人类认知局限性的基础上去理解所谓“信仰的奥秘”。第三,对一些古典和当代神学问题提供了更深刻的洞见,比如“契约”的含义,原罪、基督与教会等问题,以及基督教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在认知上的差异。